宜春警方摧毁一个涉案1300余万元网络传销犯罪团伙
近日,高安警方精准研判、重拳出击成功摧毁一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抓获主犯周某春、熊某民冻结涉案空壳公司12家。初查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揭穿了“商品寄售+拉人头返利”的新型传销陷阱,为公众敲响“高收益”投资警钟。

6000元手表背后的“金字塔”
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以搭建“私域商城”为噱头,在高安注册了数个空壳公司。吸引参与人注册会员,并认购采购价格1000元手表,以6000元标价在“私域商城”进行寄卖。参与者缴纳上架费给店长,而获得收益需等到在下次交易成功才能兑现。同时,参与者也可获取下线会员的收益分成。
警方从“推广模式”锁定传销铁证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参与人员实际并未购买该手表,也未见过手表实物,而是通过线上抢单获得收益。为推广该模式,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通过微信群推广、开推介会分享和租工作室发展人员等线上线下方式拉人头。与此同时,“私域商城”设置“下线人数达到40人,流水达到80万就能开店并获得店内会员上架费”的规则以达到激励吸引人员参与。
虚假商城面具下的“财富幻觉”
自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在高安发展团队人员数百人,两人鼓动参与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在该模式的推广下,参与人数呈现几何状增长。目前,“私域商城”已经无法提现,平台停止运行,各分店停止采购抢单活动,诸多参与者亏损,报案人数上百人,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从线下逐步转变为线上,通过虚拟的网络交易,构建出复杂的层级关系和利益链条。涉案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并依此获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大量人员资产损失。对于先交“入门费”“会员费”,再通过拉人头得提成、佣金和商品无限增值获利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所谓投资活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宜春公安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若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被困传销或深陷传销执迷不悟,请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专业解救传销受害者!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反传销联盟友情提示:
-
2015-08-282024-09-132023-10-302022-09-272022-09-162022-02-222022-02-062022-01-182021-12-282021-12-282021-12-172021-12-172021-11-232021-10-072021-10-062021-08-122021-05-252021-04-272021-03-262021-03-14
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
- 2015-08-28
- 2015-05-07
- 2013-05-14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1-04
- 2024-11-02
- 2024-11-01
- 2024-10-29
- 2024-10-28
- 2024-10-26
-
- 2015-08-28
- 2018-03-21
- 2018-03-14
- 2018-03-11
- 2018-03-03
- 2017-07-10
- 2016-10-26
- 2016-06-14
- 2015-05-25
- 2011-07-12
-
- 2019-02-19
- 2018-05-10
- 2017-05-11
- 2016-05-12
- 2015-01-29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15
- 2011-05-05
- 2010-03-06
-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2-18
- 2024-11-01
- 2024-10-28
- 2024-10-25
- 2024-09-29
- 2024-09-22
- 2024-09-09
-
- 2013-05-14
- 2017-08-16
- 2017-05-04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08
- 2014-05-07
- 2011-05-05
- 200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