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三问权健为何才被查:2017年就说要清除传销
弄清权健是如何“壮大”的很重要
来源:检察日报 党小学
据1月7日央视财经报道,2019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1月2日,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截至1月7日,已对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
随着侦查的深入,权健的真实面目将浮出水面。但真相的发现,是多少受害者付出财产、健康,甚至是生命换来的,代价太过沉重,“小周洋”再也无法回到这个世界。束某某等人归案,用周洋父亲的话说就是:“善恶到头终有报!”
权健事件曝光,天津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并取得突破性进展。1月1日,公安机关对权健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一周多时间,即对有关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采取刑事措施,并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行动。行动迅速,打击有力,值得肯定。
今天,回过头来再看权健,历经十多年一跃成为“权健商业帝国”,既有“传统套路”,也有“非传统套路”,前者如售价不菲的鞋垫、负离子卫生巾,能够治疗心脏病、前列腺疾病等,纯属虚假宣传,靠的是忽悠;后者如持有直销牌照却干着传销的勾当,对当事人洗脑大肆销售产品,用合法掩盖非法。权健“更高”之处在于“创新套路”,建立自己的保健医疗“阵地”,以在全国发展火疗养生馆、开设肿瘤医院的方式吸引患者并推销产品骗人,社会危害更大。
目前,束某某等多人已被刑拘,公安司法机关将对其参与传销、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涉嫌犯罪行为依法处理,但有一个问题必须反思:权健为什么直到今天才被查处?
2018年底,丁香医生那篇《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引爆网络,这是丁香医生在获得涉及权健火疗、传销和经销商纷争的20多份司法判决书的基础上写出的文章,揭露了权健的违法问题。丁香医生能够发现的问题,也不是什么秘密,有关执法部门为什么没发现?这是问题一。
问题二:央视财经报道,天津权健肿瘤医院陈医生将医院违法违规乱象上报医院高层和当地卫生部门未果,自己反而被开除。卫生部门是否调查、是否发现了问题?
问题三:2017年8月,大学生在天津命丧传销组织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当地有关部门表示要“彻底清除非法传销活动,打掉非法传销团伙,打不净,不罢手、不收兵”。权健涉嫌传销为何成了漏网之鱼?
用保健品冒充药品,号称包治百病,并不鲜见,央视最近就揭露了然健环球诺丽果汁的“神奇疗效”。对此类现象,消费者要“睁大眼睛”,提高防范意识,不被迷惑,但更重要的是有关执法部门要“睁大眼睛”,深入到消费者中去,倾听消费者的投诉声音,谨防“灯下黑”,更不能选择性执法,才能够有效清除违法犯罪行为存在的土壤。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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