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多人“心灵茶吧”内“深修”? 这类“精神传销”骗财骗色害命
表面上是普通茶吧,设置茶案、挂着字画,装修古色古香,而实际上却是传销窝点,高价售卖所谓“神茶”“福米”。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近期破获一起涉及沪苏浙三地的传销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精神控制4000多名人员,骗财骗色害命。日前,无锡市公安机关已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
搭脉问诊消除业障? 骗钱超过1600万元
加入“心灵茶吧”的两年,无锡市梁溪区居民张女士被骗超过10万元。其中,每月捐款1000多元给“师父”,用于资助子虚乌有的“希望小学”;为能跟随“师父”在山里深修交费2万元;长期购买“师父”“加持”过的玫瑰酒、竹筒酒……
2019年7月,患癌的张女士身体虚弱,咳嗽难止。恰在此时,有“好心人”介绍“心灵茶吧”有“神医”可治其病。登记加入后,张女士交了1200元用于“刻功德碑”。茶吧“神医”为张女士搭脉、开药方,药还是过往吃的药,但剂量为10倍以上。张女士按方吃药,咳嗽竟真的好了,自此对“师父”深信不疑,作为“义工”参加茶吧组织的各种培训、研修活动。
2021年7月“心灵茶吧”案告破,“神医”张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警方调查显示,2017年以来,张某以沪苏浙3地12家“心灵茶吧”为据点,拉拢、控制4000多人,还在安徽广德设立两处“培训基地”,分别取名“山庄”和“静拙堂”。
“‘心灵茶吧’听起来优雅,背后却潜藏罪恶。”无锡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说。
警方介绍,这一组织拉拢的人员以中老年妇女为主,其中经济条件较好的老板娘和患病妇女居多。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以“自愿捐赠”,或者搭脉问诊、销售“福米”“药酒”、消除业障等方式骗取钱财超1600万元。以考验忠实度、治疗疾病等借口奸淫妇女10名。劝受害人只喝“神茶”不吃药,致6人病情加重死亡,1人在培训后精神失常跳楼自杀身亡。
作假虚构“超能力”
“洗脑”后诈骗财色
警方侦查发现,“心灵茶吧”内部层级明确:第一层即张某,信徒均称之为“师父”;第二层是张某大“弟子”纪某,也是张某代言人,管理整个“心灵茶吧”;第三层是茶吧管理和巡视人员;第四层是茶吧分网点负责人;第五层是茶吧“义工”。
加入“心灵茶吧”需内部人介绍,经过喝茶、谈心、信息登记等流程后,被鼓动前往“山庄”参加为期三天的“农家乐活动”,接受洗脑。当通过进一步筛选后,参加“静拙堂”为期6天的深修活动。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深修是幌子,诈骗财色才是真。这类“精神传销”多以“心灵培训”“领导力培训”为幌子,以心理暗示、催眠洗脑等多种方式开展精神控制,并通过受害人不断发展新学员。
警方调查表明,“神医”张某原来是一名摆摊卖水果的商贩,根本没有医学背景。张某出生于1966年,他制作的假身份证将出生年份改为1932年。借由这张假证,他宣称有“超能力”,可以“返老还童”。
嫌疑人张某还伪造大量证书、虚构众多头衔骗取信任,如中医妇科领域“权威专家证书”、“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北京大学总裁班客座教授”聘书等。
“心灵茶吧”经常让受害人写心得体会,表示要完全信任“师父”。每次聚会培训,都要分享“师父”的“超能力”和“神奇医术”。洗脑之后,张某通过多种方式诈骗财色。警方查获的账册显示,通过搭脉开方,张某在江苏无锡、苏州两地部分受害人中获利就超过444.2万元;向信徒推销“福米”“能量餐”以及其“加持”过的酒、茶等。而所谓“福米”,实际进价13.88元/斤,售价却高达100元/斤。
多地曾发现类似案件
传销方式隐蔽性更强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副局长袁大飞介绍,2020年以来,仅无锡一地已发现、破获3起类似案件,每起案件涉及人数都在千人以上。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在深圳、沈阳、西安等地也曾发现类似案件。
据无锡警方介绍,这类传销组织瞄准的多是有一定经济实力,但在婚姻、健康、子女教育等方面遇到问题的群体。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此案案情较为复杂,目前查明涉及诈骗等多种犯罪。为逃避警方打击,这些传销组织还改变过去的一些做法,比如将拉人头与销售产品相分离,茶吧内不存放任何传销产品、台账资料,仅用于信徒免费喝茶谈心;培训活动跨省进行,打着旅游休闲的幌子,甚至藏匿于深山。
无锡警方表示,严查严打“精神传销”,需深入社区宣传,让群众广泛知晓其危害。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此类线索,也应及时排查并与当地公安有效衔接处置。
据新华社南京2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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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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