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网恋女友骗入传销窝点持刀致1死4伤检察院判正当防卫
陕西,一男子与网恋女友奔现,女友称带他高薪入职某公司,岂料竟是一个传销窝点,8个彪形大汉将男子钱包和手机抢走,还对他疯狂围殴!男子暴怒,掏出折叠刀反击,当场捅死1人,捅伤4人,事后检察院处理却大快人心!
(来源:中国检察网)
高飞坐了10几个小时火车,从陕西商洛来到网恋女友所在的江西某市。
网恋女友李莉在火车站接高飞,果然,李莉真如她在网上发来的照片里那么苗条漂亮,更加坚定了高飞留在这座城市的决心。
可李莉见到高飞却并没有那么兴奋,与高飞吃完饭,便对他说道:“小飞,我上次在网上跟你说,我给你找了个工资不错的工作,那公司里面我有熟人,你去了要好好干哦!”
高飞顿时激动不已,对李莉说道:“你放心好了,我一定好好努力,争取留在这里,咱俩就在你喜欢的这座城市结婚!”
听高飞这么说,李莉脸上顿时露出一丝鄙夷的神色,但她随即又对高飞说道:“那就好,今天你先在酒店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去公司!”
高飞满口答应,本来他还想将李莉留在酒店一亲芳泽,可却被李莉一口拒绝,这也让高飞感到有些失落,但想到来日方长,他也没多想。
第二天一大早,李莉来接高飞,将他带到了公司楼下,又将高飞领到3楼一个房间,让他在这里等待入职,然后就走了。
高飞虽然疑惑,但也没多想,可等了一会,4个彪形大汉进了房间,一名男子语气生硬的对高飞说道:“小伙子,把你的手机交出来,我们公司有些工作涉密!”
高飞一看4个人不像正经人,顿时觉得可能被骗,于是对男子说道:“算了,这工作我不干了,我现在就走!”
可4名男子立即将门口堵住,一男子对高飞喊道:“这又不是菜市场,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把手机交出来,我看你有没有拍我们公司的机密!”
“谁拍你们机密啦,你们让开,我要走!”高飞边喊边往外闯!
岂料,4个大汉一拥而上,对高飞进行推搡。高飞双拳难敌四手,很快被几个大汉抢走了手机和钱包,高飞瞬间意识到自己可能进了传销窝点。
高飞又气又怒,一个劲地向外冲,由于他年轻力壮,4个大汉一时将他控制不住,一名男子大喊:“快来人!”
很快又从隔壁来了4个人,对方人多势众,高飞哪里招架的住,8个大汉将高飞团团围住,然后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高飞顿时暴怒,摸出了随身携带的防身折叠小刀,冲着围殴他的人挥舞,8人见高飞拿出刀便纷纷后撤。
不过,他们并没有罢休,以为高飞在虚张声势,一名姓安的男子再次率先扑向高飞,准备夺下他手中的小刀。
高飞此时又怒又急,哪里顾得了那么多,对着扑上来的安姓男子就是连刺2刀,当场将他刺倒在地,其他人也扑了过来,高飞再次挥舞小刀连刺4人!
剩下的人早就被吓破了胆,不敢再阻挡高飞,高飞也趁机逃跑,有人立即报警,而安姓男子因被刺中心脏,失血过多而亡,其他4人运气好,只是受了轻伤。
事后,高飞被民警抓获,警方认为他的行为虽然有正当防卫性质,但已超过必要限度。
随后以故意伤害罪移交检察机关,可检察院对此案却有不同看法,认为高飞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
1、如何看待传销窝点8人抢劫高飞手机和钱包,并对其进行殴打的行为?
8人为了将高飞留在传销窝点,不仅抢夺了他的手机和钱包,还在高飞想要离开的时候,对他进行殴打,8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与此同时,8人对高飞围殴还构成了故意杀害罪和非法拘禁,而且8人属于团伙作案,性质更加恶劣,应当依法追究8人的刑事责任。
2、如何看待高飞反击造成一死四伤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回到本案,在面对传销窝点8人的非法拘禁和围殴,高飞拿出了折叠刀进行自卫,可8人罔顾高飞的警告,依旧想要对他进行攻击,不法伤害正在进行。
高飞在面对8人的围攻,实力相差悬殊过大,紧急程度非同一般,高飞为了自身人身安全,用折叠刀进行反击并非故意想伤害他人,而是符合理性判断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
3、如何看待高飞网恋女友李莉诱骗他进入传销窝点的行为?
李莉利用网恋,以高薪工作将高飞诱骗进入传销窝点,高飞被抢劫、殴打和非法拘禁,都与李莉有直接关系。
因此,李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中的共同故意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检察院认为高飞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他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高飞被无罪释放。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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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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