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远赴厦门市约会被骗1040传销窝点
通过社交软件结识“朋友”
陷入爱河
网友远赴福建省厦门市约会后,没想到对方不谈恋爱只谈钱,鼓吹各种投资项目,称交6.98万元得到1040万元。有的网友还真交了钱,结果是落得人财两空。
1 “1040”传销“旧瓶装新酒” 网恋变成“投资”洗脑
前不久,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起举报,举报人反映其因“网恋”来厦门海沧,结果遭遇“投资”洗脑,对方声称参加“自愿连锁经营”“海西投资计划”可短期致富。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初步判断,举报人反映的是典型的“1040”传销。不过这次传销分子“旧瓶装新酒”,假借网恋之名引诱他人进入传销陷阱。
“1040”传销 就是传销分子所宣传的“1040工程”,早些年就在国内一些地方陆续出现。简单地说,就是入伙时先交6.98万元,次月“组织”会退1.9万元,参与人只要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参与人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
“1040工程”是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早被执法部门确认为传销活动。
2 清查涉嫌传销的场所40余处
清退、劝返误入传销陷阱150余人
依据举报线索,今年6月,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海沧派出所、嵩屿派出所、街道对禹州领海、华侨金海岸、未来海岸等重点小区开展4次“清查”行动。成功清查涉嫌传销的场所40余处,核查相关人员362余人,清退、劝返误入传销陷阱的人员150余人,对两条涉传“人员链条”进行深入追查,将彻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执法队伍进入小区开展“清查”行动。资料图片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已核查处置“1040”传销及医美、现货交易、培训领域等传销线索、案件30余起,罚没款90多万元。
3 提防传销分子的“感情牌”
认清传销套路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提醒,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传销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销活动,迷惑性更强,欺骗性更高,群众不仅要提高对短时间高回报、无实际经营等投资骗局的警惕性,还要提防传销分子的“感情牌”。
注意一旦满足以下三点就可能涉嫌传销,即:发展其他人加入(简称“拉人头”),缴纳费用获取加入或经营的资格(简称“交入门费”),以发展的人员或者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计算报酬(简称“团队计酬”)。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的,最高处200万元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加传销的,不仅钱要不回来,还将被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层级达3层,人员在30人以上的,涉嫌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为传销行为提供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张文章 柯炳鑫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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