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亲历者:求医问药陷传销骗局 难抵利益诱惑发展下线
【背景】4月25日,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经侦大队在市局技术部门和经侦、网警支队的支持下,辗转广东、江西、河北等5省,成功侦破一起利用“迈捷普瑞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目前,这5人均被移送法院起诉。此案中,李女士是嫌疑人之一。如今,她幡然醒悟,悔恨难当。
讲述人:传销参与者李女士
2016年下半年,我因脸部感染了严重的皮肤疾病,多次求医问诊,但疗效甚微。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微商”“郑老师”,他向我推销迈捷普瑞公司的产品,说这个产品可以改变人体细胞,改善身体状态,从而治疗皮肤疾病。
当时已然焦虑无助的我认为这是一线希望,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郑老师”的引导下注册成为了迈捷普瑞公司的会员,同时花1890元买了两盒小分子肽、一盒苹果肝细胞。配合原先的外用药物,服用一段时间后,我感觉皮肤疾病确实有所好转。
开心之余,“郑老师”借关心之名继续向我推荐迈捷普瑞相关产品。“郑老师”说,这些产品具有“激活细胞,逆转衰老,排除毒素,修复细胞,健康窈窕的功效”,他还鼓励我参与营销。
我本来就经营一家护肤品店,知道大部分有皮肤问题或亚健康人员的焦虑。当时,我就想,如果我利用自身已有的资源兼而经营迈捷普瑞产品,既可让客户达到外敷内调作用,自己也可有另一番收入。而且,迈捷普瑞只需通过网络推销,不需要实体经营,可以省去许多财力物力的投入。
其实,我也曾疑惑过迈捷普瑞的产品是否正规,也担心这种营销模式是否属于传销。但是,我看一些关于传销的报道说,传销大部分没有实物产品,并且大部分以暴力方式控制人员洗脑。可是,这个迈捷普瑞公司不仅有产品,也没有限制人身自由,只是在微信上组群传授营销理念、营销方法。想到这些,我觉得这应该不是传销。
更重要的是,营销迈捷普瑞的产品利润空间特别大,除了产品成本不高,公司还有多种奖励制度:如果本人直接推荐会员,公司会奖励推荐者,这是“推荐奖”;如果下线的左线和右线都有会员加入,只要左右线的数量一致对碰了,就会有“对碰奖”;如果左线和右线在同一层的会员只要有业绩对碰了,就有“层碰奖”。我所在的流通商级别,如果能发展两个下线成为流通商,我的“推荐奖”“对碰奖”“层碰奖”加起来就有1万多元奖金,利润非常可观。
考虑到这些,我就加入营销迈捷普瑞公司的产品。之后,为了发展下线,我建立了自己的营销群,每天积极在群里宣传,还组织“老师”在群里分享经营、案例和感受,解读群成员的提问,向群成员介绍如何加入迈捷普瑞(美极客)、如何交钱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发展了490多名会员。
虽然营销迈捷普瑞产品得了奖励,但是我没有从系统中提取现金,而是将积分兑换成相应金额的产品。可是,好景不长,迈捷普瑞开始拖延送货时间,甚至无法供应产品。我跟上线杨某咨询,杨某的解释要么是公司产品供不应求,要么是产品正在寄送,但产品一直无法供应。
后来,我听说杨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我就开始害怕了,也怀疑自己是否涉嫌犯罪,但我还是希望这只是一场误会。
没过多长时间,公安局传唤我。在民警和家人的劝导下,今年5月10日,我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我想借此机会告诉其他人,多学法,多看新闻,多跟进社会的步伐。现在的传销不再像以前那样,以拘禁、暴力洗脑的形式强制交钱。只要涉及拉人头、发展下线、入会交费、提成、奖金这些,大家就要提高警惕,思考一下,自己是否已经坠入传销组织的陷阱。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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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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