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查办首起涉嫌网络传销案 涉案金额800万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东胜区分局将调查近3个月的鄂尔多斯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的相关资料移送东胜区公安分局。该公司涉案金额800万元,联盟商户超百家,涉及人员97人。这是鄂尔多斯工商部门查办的首起涉嫌网络传销案。
东胜区分局按照总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工作部署,采取“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对此案开展前期调查工作。
线上监测,跟踪监控。今年2月初,东胜区分局执法人员利用搜索引擎对网页、论坛上公开的信息进行搜索和挖掘,通过主动关注QQ群、微信、微博等,获取重要线索信息。该分局利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市场监管系统进行监控,开展大数据分析,发现该公司涉嫌在网上搞传销。
监测结果显示,鄂尔多斯市某网络科技公司依托广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云联商城”平台,以“消费返本”为名,采取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不断发展地区代理及招募层级股东,发展消费会员也分等级,股东和消费会员基本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加入的。
基于以上情况,东胜区分局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核查,查实该公司的经营地址、涉嫌传销网站的主体信息、域名信息、服务器托管信息、网站备案信息等情况,并结合日常收集形成的网络传销主体、制度等销售信息目标样本数据库,对数据进行比对,初步确定涉案人员名单、活动场所及会员分布等信息。
线下实证,线索落地。网络传销行为线索核实的最终目的是将在线获取的各种信息与真实的责任主体联系起来。
从3月中旬开始,东胜区分局执法人员结合消费投诉,对该公司多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对部分会员、联盟商家进行走访,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调查显示,该公司通过向广东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数额不一的费用,成为广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鄂尔多斯地区的第四级代理机构。自2017年年底,王某等人短时间内即吸引众多会员及联盟商家加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涉嫌介绍他人从事传销。
积极引导,稳妥善后。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东胜区分局执法人员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高度重视教育引导工作,引导会员和商家积极配合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维稳工作,并开展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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