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起诉返还传销“入会费” 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被驳回
王某经实地考察选中了一项零风险高收益的理财项目,并按照“行业规则”交纳了49800元的入会费。没过几个月,王某一分钱没赚,理财项目就因涉嫌组织传销被取缔了。王某便找到“上线”黎某,要求返还“入会费”。随后,王某持黎某的欠条向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黎某返还不当得利,却最终被裁定驳回起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上半年,王某经朋友邀请,到北京考察一项“民间自愿互助理财项目”。经过三天的理财讲座和行业酒会的“洗礼”,王某自愿加入该互助理财项目,填写了《申购登记表》,承诺遵守该项目的“弹出保本”规则,并交了49800元的“入会费”给该组织的C1部门负责人黎某。当天下午,黎某便按“行业规则”,将王某交来的49800元用于发放介绍人及A岗、B岗、C1岗、C2岗、C3岗负责人的工资资金,王某也获得了奖金1000元。不久,“民间自愿互助理财项目”因涉嫌组织传销被警方依法取缔,传销头目也落网归案。王某不仅没有从项目中获益,连“入会费”都没有着落,遂要求黎某返还“入会费”,黎某迫于压力向王某等“会员”出具了欠条。
法院认为,“民间自愿互助理财项目”名为理财,实为传销。王某和黎某在非法传销组织中相识,在传销过程中发生的传销款经济往来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黎某没有将49800元转到北京民间自愿互助理财的专用账户是事实,但不影响该案的传销性质。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故该案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遂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起诉。
法官提醒:与传统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加入的传销方式不同,现在的传销组织擅于利用理财、金融等高端术语来编织一夜暴富的美梦,将投资者牢牢网在其中,越陷越深。形形色色的新式传销很容易蛊惑人心,但万变不离其宗,传销手段无论怎么翻新都离不开交纳入会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等特点。高收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若投资者不轻信高额返利、稳赚不赔等美好承诺,是能够有效避开传销陷阱的。
来源: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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