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传销窝点为了逃避警方打击 在门前伪装成农民工住处
涉传人员在出租屋内为新人洗脑讲课,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在门前的鞋架上放置施工安全帽和草帽等伪装成农民工住处……
10月10日清晨6时,南宁市开展“双清零双提升”集中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专项十二号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76个行动组,对重点区域、自建房等进行打击治理。
大学生轻信“女网友”
误入传销坑
为防止国庆、中秋“双节”过后传销回流,在南宁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10日清晨6时,各城区、开发区共出动1065名执法人员分成76个行动组,对全市重点区域、小区、自建房等进行地毯式打击治理。
当日上午8时许,在良庆区光明街七巷附近,3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一看到执法队员,立即转身就走,但很快被现场的民警控制。“我们是来南宁旅游的。”面对询问,其中一名男子声称从事销售生意,当天带朋友来旅游,试图证明“清白”。
随后,执法队员前往3名可疑男子的住处,在某出租屋2楼的单间配套房间内当场查获手写笔记、书籍等一批传销资料。面对证据,3名涉传人员低头不语。经过执法人员的现场教育,来自河南的小周承认了他是被“女网友”骗来南宁从事传销活动的。
小周说,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高压配电的工作,不久前,通过QQ结识了一名“女网友”,并在其热情邀约下来到南宁见面。不料,他来南宁20天了,没见着“女网友”,反被他人讲课洗脑,借款近3万元投资“北部湾大开发”项目。
“现在十分后悔,以后不会再轻易相信网友了,投入的借款会回家打工慢慢还上。”小周等人在悔过书上写下了骗自己加入传销组织的上线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被带回到打传办宣教室进行集中教育。
伪装出租屋房门
试图逃避警方打击
10日上午9时,另一组执法人员来到仙葫盘古路西一巷一自建房503房内,3名涉传人员已被执法队员控制,现场查获4部手机、传销笔记等物品。据了解,3名涉传人员分别来自贵州、湖南,今年年中陆续来到南宁,均为传销底层人员。
涉传人员在门前鞋架上放施工安全帽和草帽伪装成农民工住处,被执法人员识破
“该传销点的门前经过了伪装,涉传人员将3顶施工安全帽和1顶草帽放在鞋架上,以此来误导执法人员以为是农民工的住处,试图逃避打击。”一名执法队员介绍说,上午8时左右,执法队进行传销出租屋筛查时,听见该房间内有人正在大声讲授传销内容,随即敲门进入。室内为两房一厅,现场查获3名正在上课的涉传人员以及资料一批。
“传销害人不浅!刚开始不知道是传销,后来才逐渐意识到。”涉传人员陈某懊悔地说,她之前在贵州老家卖水泥,今年5月应朋友邀约来南宁做工程才误入歧途,先后投入了7000元。为了发展下线,她曾把老公也叫来,但老公来到南宁后发现是传销后就立刻走了。在丈夫多次劝说无效下,两人最终离婚。陈某坦言,现在上线都跑掉或出去打工了,自己十分后悔也认识到错误,以后会老老实实工作,重回社会。
据悉,截至10月10日中午12时,本次行动共清查出租屋325间,查获涉传人员25人,其中教育遣返20人、刑事拘留5人;现场查封涉案出租屋6间,督促屋主对出租屋备案登记30间;查扣电脑、手机、银行卡、笔记本、传销资料等涉案物品一批。
(来源:南宁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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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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