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反传销:哈尔滨打掉“北京太爱肽”传销组织
“行动!”经侦大队大队长刘志龙一声令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分局30多名特巡警、8名市场监督局执法大队队员冲进辖区某酒店宴会厅,现场参与传销活动的130多人无一漏网,涉案人员被带往辖区分局。
至此,一个宣传其产品包治百病、以召开推介会形式非法敛财的传销团伙被阿城区警方捣毁。近日,该传销团伙的7名组织者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组织人员异地开会
阿城分局经侦大队得到线索,一个销售“北京太爱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的传销团伙将于9月16日,在辖区内一家酒店召开产品推介会。
16日13时30分许,记者随内线进入活动现场,投影大屏幕上赫然两行大字“全民健康、肽筑梦想 太爱肽集团哈尔滨市场产品说明会”,场内约有130多名参与者。
太爱肽总部的讲师、喝了“肽”百病全消的“患者”们、销售“肽”发财的成功人士轮番登场,或激情洋溢、或娓娓道来,讲述着北京太爱肽产品的神奇疗效,以及卖产品发大财的幸福生活。
随后,营销人员开始推销产品:交纳700、7000、21000元购买北京太爱肽产品即可成为会员,再去发展下线可获得丰厚返利。
在各色人等多波次现身说法和煽情下,初次参会的人从质疑、观望、怀疑变成了相信,最后掏钱购买产品。
16时,事先潜伏好的“会员”将一位民警带进会场,对活动的组织者进行录像固定证据。17时30分,活动接近尾声,组织者开始收费、吸收会员,现场民警向刘志龙队长发出暗号。
片刻之后,公安民警、工商执法队员一拥而上,活动现场的传销组织者乱作一团。警方在各个角落搜出了苹果笔记本、记事本、手提包、手机等各种物品。
公安机关查明,该团伙以秦某峰和姜某艳等人为骨干,今年5月至9月,先后在哈尔滨、阿城、双城等地7次组织太爱肽产品推介会,每次活动参与人员均在百人以上。
“4个月时间,他们在阿城区就开了3次会。每次诱骗不同地区的群众,异地办会。”阿城分局侦查员张文光告诉记者,此次与会者大多来自双城市农村,被诱骗至会议现场听课。
连保健品都算不上
巴宝莉衬衫、菲拉格慕背包、苹果笔记本和手机,戴着1万多元的眼镜,被民警带走的秦某峰满身奢侈品。
秦某峰的财富从哪里来?在北京太爱肽提供给阿城警方的“2018年销售定价政策”表中似乎可以找到答案。
“鳕鱼胶原蛋白肽”代理价142元,零售价720元;“海参胶原蛋白肽”代理价309元,零售价1588元。“深海鳕鱼胶原蛋白肽”“太爱肽海参肽黄金礼盒”代理价和零售价分别为342元/3800元、448元/4980元,产品利润率高达1000%。
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标示为“蛋白固体饮料”,营养成分仅包含有蛋白质、脂肪、钠、碳水化合物和维生素C等,这些被太爱肽高管吹嘘具有神奇疗效的产品,性质不过是食品。
阿城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伟利告诉记者,北京太爱肽总部负责产品宣传的负责人李某说,太爱肽系列产品就是食品,成本价格只有几十元左右。
企图规避法律制裁
“传销组织者清楚3层30人的传销定罪标准,每个分支都不超30人,分支之间不许相互联系,想尽一切办法逃避法律制裁。”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柱丁向记者介绍。
9月16日20时许,民警开展审讯工作,组织者对传销行为一概否认。
“找到了他们的层级图。”陈伟利兴奋地走进办公室,民警从扣押的物品中发现了多张银行卡、网银U盾,记录本上有几十个会员在太爱肽销售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最重要的是从分支头目柴某某的包里找到了他随身携带的层级图和账本。
针对新情况,阿城分局副局长刘伟连夜调来刑侦大队民警和网安大队专家加入案件侦破。面对各种证据和现场录制的视频,百般抵赖的组织者终于被突破。
“在经侦案件中,传销案件的取证是最难的,像这个案子差一个人就定不了罪。”刘志龙告诉记者。
“最难的是对那些普通会员的取证,他们怕担责有顾虑,非常不配合。”张文光说。
目前,已认定该传销团伙的传销人员70多人,涉案金额近50万元,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10月23日,传销组织者姜某艳、秦某峰、王某、赵某和孙某珠等7人被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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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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