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调查 :“洋果汁治百病”?然健环球涉嫌传销大起底
一家名叫“然健环球”的公司,号称拥有一款原产地美国、能包治百病、有神奇疗效的保健“洋果汁”,却让众多做着“躺赢梦”的消费者家庭痛苦不已。这个号称“保健帝国”的“然健环球”里,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癌症、失眠、肥胖……一款果汁“包治百病”
在武汉一家然健环球产品会员经常聚集的咖啡馆里,一位自称资深会员的胡女士,给记者推荐了一款“然健环球”的主打产品——诺丽果汁。
然健环球公司资深会员胡女士:
它(诺丽果汁)里面含有赛诺宁,赛诺宁转化酶,专门修复人体受损细胞,对癌症、痛风、失眠、肾虚、忧郁症、肥胖等都有很好的一个疗效。
在胡女士的口中,这款果汁能够有效改善各种常见病症,甚至是绝症,就算是正规的药品,也难以比肩它的神奇疗效。但这款洋果汁真能“包治百病”吗?
神奇果汁仅香港公司官网有售
记者在然健环球中国(大陆)公司官网看到,网上只显示四类健康食品,都只有简单的成分和用法介绍,并没有诺丽果汁这款产品。
随后,记者根据官网地址,找到然健环球中国公司总部进行咨询,也没有发现有这款果汁。正当记者有所怀疑的时候,然健环球另一位资深会员道出了实情。原来,诺丽果汁只能通过然健环球香港公司官网进行订购。
然健环球公司资深会员周女士:
然健环球是一个全球会员积分制的网上超市,所有吃的东西都是国外进口,这个(诺丽果汁)属于膳食补充剂,是香港网站(销售)的。
随后,记者在然健环球香港公司官网的健康食品一栏上找到了诺丽果汁。与中国大陆官网内容的简略不同,香港官网的健康食品有16种之多,几乎都有主要功效等详尽信息。诺丽果汁被描述为用作保健的机能性健康饮料,并标注有“维持身体组织细胞的正常运作”等七大功效。
保健果汁靠“海淘” 国内市场未准进入
周女士声称,这些有保健效果的食品有国外的标准认证,因此不需要再经过国内有关保健食品的审批、备案。
对此,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表示,国外的膳食补充剂,虽然很多属于保健食品范畴,但不一定符合中国保健食品相应的标准。
专家指出,目前海外保健类食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正规渠道有两大类:
一类是产品有国家监管部门批准的“蓝帽子”标识,可以进行直销和线下实体销售; 另一类是符合现行跨境电子商务监管要求,进行线上销售。
然健环球这种类似境外“海淘”的售卖方式,并不在其内。
推销产品是幌子“洗脑”入会是目的
几个月的调查走访中,记者发现,相较于售卖产品,“然健环球”的资深会员更热衷于用“在一起赚大钱”的说法来拉人入会。记者在跟“然健环球”资深会员胡女士的几次见面中,还被多次劝说加入会员。
按照胡女士的解释,只要一次性购买18000多元的产品,就能够成为然健环球的会员,不仅自己买产品有折扣,还能通过发展新会员来赚钱。
胡女士说,然健环球公司规定:新人成为会员后就可以发展下线,会员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下线的积分返利。因此,下线发展的人越多,会员的等级就越高,获得的返利也就越丰厚。
受害者叶先生在成为然健环球会员后,观看过专门针对会员的线上分享会。这些线上活动的私密性极强,必须购买然健产品成为会员后才能获取登录的账号、密码,内容主要是高级别会员传授新会员,如何应对家人、吹嘘产品、发展下线。
《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即为传销行为。
销售难度大 会员自掏腰包“保级”
事实上,很多会员的确没有获得宣传中的返利,反而深受其害。由于产品没有吹嘘的神奇疗效,销售难度很大,会员们为了获得下线积分返利,往往只得自掏腰包保住级别。
因跨境无法举报?专家:可提起民事诉讼
受害者叶先生说,自己也对然建环球涉嫌传销的行为进行过举报,但因涉及产品和人员的归属问题,最后都不了了之。
然健环球(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无论是境内官网还是线下实体店,都没有售卖这款“保健果汁”,所以叶先生认为无法向国内相关机构进行举报。此外,所谓的“资深会员”,也就是发展下线、想要保级和赚取利润的消费者,在劳务关系上并不隶属于“然健环球”,只是被这个公司认为是自己网站的“会员”而已。然健环球有可能打着“全球积分会员”的幌子,一直在默认这种疯狂传销模式的恶性蔓延,并从中获得丰厚利润。
对此涉嫌传销的行为,真的没办法?专家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只要这些境外企业网络营销活动延伸到中国领土上,就要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消费者)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去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及时把这些失信的企业、失信的个人纳入黑名单,要把他们的名字上传到这种信用公示系统里面去。
涉嫌传销多次被查改名后继续运营
实际上,“然健环球”被曝光涉嫌传销并非“第一次”。这家公司此前已因涉嫌传销而多次被查处。
2004年4月,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就曾曝光“然健环球”涉嫌传销案,当时这家公司以“雷克瑟丝”自称。《经济半小时》节目以《地下雷克瑟丝,“套”你没商量》为题,曝光了然健环球涉嫌传销案,随即全国各地陆续曝光了大量类似的传销案件。
当年5月,该公司又向当时的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莱科萨斯国际(中国)有限公司”,更名后仍不断曝出被各地工商部门以涉嫌网络传销立案查处的消息。
2007年2月,包括“莱科萨斯(香港)分公司”在内的17家传销组织被当时的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布。但同年,这家公司又再次更名为“然健环球”继续运营。
盘点七大类传销行业名单
近些年,无论是公安部公布的,还是媒体报道过的涉嫌“传销骗局”的公司,全都是以“入伙费”、“拉人头”和“分级计酬”为主要传销模式,涉及的行业有七大类,包括:
以“互联网金融互助”为名的金融传销以“电商微商发展下线”的网络传销打着“边旅游边赚钱”旗号的旅游传销以“国家扶贫政策搞经济大开发”为名的“国家工程”传销“冒用正规企业名号”的假冒直销企业传销“号称有官方背景、打着爱心互助幌子"的“假慈善”传销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为名大肆发展会员”的养老传销
碰到类似这七大类传销行为,务必擦亮双眼,坚决不能参与。同时,也期待监管和执法部门强化监管打击力度,尽最大可能铲除传销。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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