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别真正的直销与伪直销式传销?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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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辨别合法的直销企业?是否有“准直销企业”和“备案的直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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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销企业可以在全国开展直销业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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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所有产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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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辨别合法直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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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企业有违规直销行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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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何辨别直销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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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商务部批准的直销企业完全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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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能否通过与直销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展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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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企业开设专卖店销售产品是《直销管理条例》所说的直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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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辨别合法的直销企业?是否有“准直销企业”和“备案的直销企业”?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企业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过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
商务部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经批准的直销企业名单,并实时更新。通过查询直销企业名单,可辨别该企业是否获得直销经营许可。
2.直销企业可以在全国开展直销业务吗?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直销员只在企业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的直销地区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不得开展直销业务。
3.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所有产品吗?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直销企业的直销产品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未经审核公布的产品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
4.如何辨别合法直销员?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与直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向其颁发直销员证,并通过企业信息披露网站(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具体网址),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本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及与直销企业解除推销合同人员名单。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查询直销企业公布的直销员名单,查验直销员证、推销合同等信息,可辨别直销员身份。
5.发现企业有违规直销行为怎么办?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企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6.如何辨别直销和传销?
【概念定义】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行为特征】直销是合法经营行为,以“单层次”为主要特征。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以“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团队计酬”为主要特征。企业开展直销应当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但《直销经营许可证》仅说明该企业有资格从事直销经营,不是区分直销与传销的依据。
【人员管理】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应当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直销员证,并与其签订推销合同。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不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条件,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传销活动中,参与者通常要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通过不断发展人员加入,拉人头,形成上下层及网络,并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缴纳的费用中提取报酬。
【产品退换货】直销活动中,消费者、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传销活动中,所谓的“产品”或缴纳的入门费通常不予退还,参与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7.经商务部批准的直销企业完全可靠吗?
商务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仅说明该企业有资格从事直销经营。直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同其他企业一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直销企业从事违法经营甚至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商务部将依法吊销该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8.能否通过与直销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展直销?
不能。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将被依法查处。根据《行政许可法》,被许可人(即直销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别企业或团队打着与直销企业合作的名义从事直销,属于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是违法经营行为,工商、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9.企业开设专卖店销售产品是《直销管理条例》所说的直销吗?
不是。《直销管理条例》所指的直销,是“无店铺销售”模式,即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
企业不经过批发商等中间环节,通过开设专卖店直接销售其生产的产品,即人们常说的“厂家直销”,是“店铺销售”模式,与超市、百货商店的销售方式类似,应当遵守与店铺销售有关的法律法规。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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