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警方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 冻结涉案资金1100万元
伴随着互联网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以无接触、网络化、地域分散化为特征的,新型网络传销逐渐发展起来。日前,省公安厅公布了一起我省警方侦破的典型案例,鹤壁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微信网络传销案,冻结涉案资金1100万元。
抓获主要头目及涉案人员70余人 冻结涉案资金1100万元
2018年1月13日,鹤壁市淇滨区居民高某报案称:“中国联合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平台,以推广购买免费产品为由,诱骗其缴纳6990元加盟费获得高级会员资格,后以2元至700元的返利为诱饵,让其帮助拉人或发展下线人员。
接报后,鹤壁警方立即开展侦查。现已查明:该犯罪团伙采用三级的传销模式,利用自己设置的“中国联合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众号和网站,以推广购买免费产品为由,诱骗被害人缴纳会员费以获得会员资格,会员分为2990元、4990元和6990元三个级别。之后该团伙通过操作会员的微信号以发朋友圈、张贴二维码,并根据他人分享扫描二维码、以及新注册会员的情况给予会员返利,以此发展人员加盟,形成网络传销的组织架构,并从中牟利。该案涉案资金流水达2亿多元,涉及参与传销人员6000余人。该组织通过网上支付总次数为9521人次,支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人数5978人,总支付金额达4473余万元,支付返利300余万元,该犯罪团伙非法获利4173万元。
据悉,8月8日,在公安部、省厅统一协调下,在湖北省公安厅、襄阳市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鹤壁警方组织90余人的抓捕队伍奔袭湖北省襄阳市,一举打掉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人员众多的网络传销窝点,当场抓获主要头目及涉案人员70余人,冻结涉案资金1100万元,查扣作案服务器2台。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目前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 希望市民能擦亮眼睛
对此,省公安厅也专门发布了提示,据悉,网络传销的特点:一是“入门费”,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才能获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需要发展其他人员才能继续操作;三是“团队计酬”,按照发展人员的数量、处于哪个层级等来计算和给付报酬。
警方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类似这种用他人的投入来支付自己回报的投资模式是不可取的,一旦后续无人投入资金,资金链断裂,那么自己投入的资金很有可能也就打了水漂。而且如果该模式被认定为传销,那么投资人的行为都将涉嫌犯罪。
目前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希望市民能擦亮眼睛,发现异常模式及时向警方反映。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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