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反传销:眉山捣毁一最高层级95级的传销组织
买888元的化妆品成为公司会员,就能拿到股份;拉来新会员,或升级高级会员,还能再得股份,坐享分红……一年几万,几十万轻松到手。“住在宽敞华美的大别墅、畅游在清澈浪漫的爱琴海,呼吸在绿意盎然的新西兰……”
这样轻松赚钱的好事,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
6月29日,记者从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青神县法院审理了该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左右,彭某某、贾某某、范某某、程某某、张某某等人先后在“Mike众创平台”(简称“美酷”)门店通过购买888元的美酷产品并注册为美酷会员,成为上下线会员关系。
彭某某等五人分别通过会员升级、发放美酷宣传单、在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发送推荐二维码等方式宣传美酷并发展下线美酷会员,以获取相应推荐奖励(包括10%的直推奖励、对碰奖和管理奖)。
2018年5月,眉山市美酷创赢科技有限公司在眉山市东坡区成立,彭某某、程某某、张某某成为该公司股东,彭某某担任该公司监事。同年12月18日,青神县美酷嘉鸿科技有限公司在青神县青城镇成立,范某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某为该公司股东。
据彭某某保存的国酷(美酷)公司宣传资料,该公司有“五国商务官”,参加过政府举办的峰会,还有来自“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老师授课。然而这些看起来十分“高大上”的宣传,不过是发展会员的伎俩。
2019年6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成都被公安机关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鉴定,彭某某的最大层级数95层,累计获利11万余元。贾某某的最大层级数92层,累计获利5万余元。其余被告也累获2千至3万元不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某、贾某某、张某某、程某某、范某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鉴于五被告人均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了全部或部分违法所得,经司法机关调查评估或所在社区同意帮教,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法院依法给与从轻处罚。
法院以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并宣告缓刑。
“再也不贪这些了,以后增强法律意识。”“他们说可以改变命运,我就加入了,一定要多学法。”法庭的最后陈述中,几名被告人悔不当初,纷纷表示以后会多学法,赚合法的钱。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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