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骗入传销窝点因拒绝加入 被传销人员用“水刑”惩罚溺死
因为明确表示不愿意加入传销组织,男子黄刚(化名)遭到传销人员体罚。传销人员还用湿毛巾捂住黄刚的口鼻,并多次往毛巾上浇水,待黄刚不再挣扎后方才停止,后黄刚当场死亡,经鉴定系溺死。9月2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对事发时候按住黄刚的文某、曹某建判刑。此前,其他相关人员也已被法院判刑。其中一名主犯宋某已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因拒绝加入传销 男子被遭“水刑”惩罚溺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年底,宋某、费某、陈某、曹某等多人(均已判决)及文某等人在江山市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其中,陈某为大主任接受曹某等主任的直接汇报,曹某系设于江山市的传销窝点的主任,费某系该传销窝点管家。
2015年1月6日,李某以做生意的名义将黄刚骗至传销窝点。曹某事先指定曹某建扮演“黑脸”的角色,文某担任黄刚的师傅。费某则安排自己第二天对黄金望进行搜身。当日上午8时30分许,李某等人将黄刚带到传销窝点。到达后,窝点里的其他成员围住黄刚,防止他逃跑。期间,费某对黄刚进行搜身,将黄刚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物品搜出统一登记。黄刚拒不配合,大声叫骂并试图逃走,但被传销人员抓住。因黄刚反抗激烈,传销人员将他按倒在地上。
当日下午2时许,为让黄刚加入传销组织,宋某接受曹某的邀请对黄刚施加压力。因黄刚表示不愿意加入传销组织,宋某用罚蹲马步的方式对黄刚进行体罚。黄刚忍受不住蹲在地上,宋某即挥手示意其他人员离开卧室,卧室内仅剩宋某、费某、曹某建、文某。宋某认为黄刚话多且不愿意加入传销组织,示意费某端来一脸盆水(内有毛巾),继而将黄刚按倒在地,用湿毛巾捂住黄金望口鼻。黄刚激烈反抗,曹某建、费某、文某相继上前按住黄刚的四肢并控制住其身体。宋某多次往捂住黄刚口鼻的毛巾上浇水,待黄刚不再挣扎后方才停止,致使黄刚当场死亡。经鉴定,黄刚死亡原因系溺死。
逃亡5年后自首 庭审认罪
法院查明,文某2014年7月份到江山市,后加入传销组织。他跟曹某建在传销组织期间伙同他人,对新进入传销组织的人员限制外出、看管、恐吓。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如“新人”不配合,传销人员会将“新人”按住或按倒在地上,拍桌子吓“新人”,叫“新人”蹲马步等进行体罚。如果“新人”大喊大叫,则会捂住“新人”的嘴。一旦“新人”进入传销窝点,大门即被锁住,门窗用棉被、铁丝网包裹,防止“新人”逃跑及反抗时被外界听到。
案发后,文某逃到外地并隐姓埋名。5年后他才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而此前的半年,曹某建向湖南警方投案自首。
庭审中,文某辩称,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他被同学骗入传销组织被洗脑,稀里糊涂的害死了被害人,整个人生因此也被毁了。案发后他外逃广东打工并隐姓埋名,因压力巨大经常睡不着,最终还是决定自首。现对此事很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多人获刑 主犯被判无期
法院认为,文某在与他人非法拘禁被害人黄金望过程中,使用暴力致黄刚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文某伙同他人以限制外出、看管等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文某就本案附带民事赔偿事宜与被害人黄刚的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文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10个月。曹某建则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本案中的两名主犯此前均已获刑。其中,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他们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他相关人员也均被判刑。
来源:北青-北京 头条记者 李铁柱
家人孩子被骗进传销怎么解救?【反传销联盟】15993050805,针对传销面向全国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专业寻找解救传销被骗人员!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若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被困传销或深陷传销执迷不悟,请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专业解救传销受害者!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反传销联盟友情提示:
-
2015-08-282024-09-132023-10-302022-09-272022-09-162022-02-222022-02-062022-01-182021-12-282021-12-282021-12-172021-12-172021-11-232021-10-072021-10-062021-08-122021-05-252021-04-272021-03-262021-03-14
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
- 2015-08-28
- 2015-05-07
- 2013-05-14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1-04
- 2024-11-02
- 2024-11-01
- 2024-10-29
- 2024-10-28
- 2024-10-26
-
- 2015-08-28
- 2018-03-21
- 2018-03-14
- 2018-03-11
- 2018-03-03
- 2017-07-10
- 2016-10-26
- 2016-06-14
- 2015-05-25
- 2011-07-12
-
- 2019-02-19
- 2018-05-10
- 2017-05-11
- 2016-05-12
- 2015-01-29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15
- 2011-05-05
- 2010-03-06
-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2-18
- 2024-11-01
- 2024-10-28
- 2024-10-25
- 2024-09-29
- 2024-09-22
- 2024-09-09
-
- 2013-05-14
- 2017-08-16
- 2017-05-04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08
- 2014-05-07
- 2011-05-05
- 200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