茵曼金被举报涉嫌传销 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
不久前,记者接到广西茵曼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茵曼金公司)会员举报,称该公司经营模式涉嫌传销,目前疑因资金链断裂,全国多地已出现断货情况,会员恐慌情绪增加。
据此,记者展开调查。
大健康产业虚与实
“食品不是保健品,更不是药品,除了充饥增加营养外,真不知还能对人体带来其他什么益处。”日前,拥有茵曼金公司产品消费者和加盟者双重身份的广西南宁市市民秦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茵曼金产品提出质疑,称该公司生产的硒化螺旋藻等产品,身体吸收后感到并无异样,只是迎合消费心理时会认为物有所值,但食品毕竟是食品,怎么会产生药品所带来的功效呢?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位于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的茵曼金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特种螺旋藻及系列产品(食品)企业,注册商标为“茵曼金”。然而,这家公司在产品宣传中,将自身标榜为致力于人类健康产业而成长起来的新兴企业。那么,以专业生产螺旋藻系列产品自居的食品企业,缘何又傍上了“治病救人”的大健康产业了呢?
采访中发现,广西茵曼金公司大打健康产业牌,其自信源自旗下数款可以“治病”的食品。
近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前往茵曼金公司前台咨询业务,该公司前台人员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公司对外宣传材料(招商画册)显示,该公司生产的螺旋藻等产品在介绍使用说明的同时,刻意宣传其药用功效。其中,硒化螺旋藻具有抗氧化、抗衰老,保护修复细胞,提高人体免疫力,提高红细胞的携氧能力,预防和抵制癌变等特点。与此同时,螺旋藻还能对多种慢性疾病起到辅助作用,尤其是糖尿病、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病、贫血病、慢性肝炎及肝硬化、恶性肿瘤、艾滋病及心血管疾病等。
同样出现在宣传资料中的海参牡蛎颗粒也被神化成“抗癌神药”。在对其营养价值介绍中称,该产品具有生精固肾、强肝解毒、提高免疫力等特点,更为重要的还有延缓性腺衰老,防止动脉硬化以及抗肿瘤等作用。
不仅如此,茵曼金公司除了在纸面上极力宣传产品的医疗功效外,还授意专人现身说法鼓吹产品功效。暗访期间,记者在该公司前台就见到一位自称黑龙江籍的公司职员姚女士,她向记者主动介绍,称家里的一位亲戚是一位糖尿病患者,长期依靠药物维持,但自从吃了公司产品(硒化螺旋藻)一个月后,血糖降至合理数值并持续稳定,再也不用服降糖药了。
更值得一提的是,茵曼金公司还公开称,该公司现拥有300亩GAP特种螺旋藻养殖、生产基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北部湾(北海市)。但记者照此地址,赶赴当地农林渔业等多个部门采访,并未获悉广西北海市境内有一片如此规模的螺旋藻养殖与生产基地。
传销“魅影”若隐若现
“茵曼金‘大健康’产业只是企业宣传的幌子,实际上则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搞传销,以圈钱为目的。”秦先生向记者坦言称,该公司以传销模式运营2年多时间,累计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多达20余万人,资金池额度高达2亿元。仅南宁市当地成立的公司报单中心就多达10余个。
同样身为茵曼金公司报单中心负责人的南宁市民梁先生和陈女士,也分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分别于去年7月份、12月份加盟该公司,通过交纳3万元货款成为该公司报单中心(当地也称工作室),至今各自已发展线下消费者(会员)近百人。
“截至去年底,我们公司营业额规模已突破40亿。”一位来自重庆的茵曼金公司会员乌(音)女士向记者表示,她是从去年7月份成为该公司会员(消费商)的,现已晋升为公司大区级高管,目前经她发展的会员多达3000余人。
综合他们的介绍,该公司经营模式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发展消费者。加盟茵曼金公司会员,最低投资为600元、最高30000元,600元为1单,每1单分红到760元止。此外,该公司配送同等价值的产品(硒化螺旋藻、海参牡蛎、金银花牡蛎、沙棘油);二是组建消费商团队。采取三级(代)分销制,并制定一代16%、二代5%、三代8%的奖励提成。
为了厘清这一计酬模式,陈女士还向记者举例称,假如你介绍你朋友进入茵曼金公司,你朋友就是你的一代,他入2单,也就是1200元,公司给你的奖励就是1200x16%=192元,见点奖8元(每一单的见点奖4元),你的总收益累计为192+8=200元;如你朋友再介绍一位朋友进入,那么就是你的2代,你朋友拿直推1代的16%+4元的见点奖,你可拿600x5%=30元+4元的见点奖,以此类推。
此外,该公司还发展报单中心(工作室)、董事、经理、主任、总监等人员,并制定3%、9%、5%、3%、7%等相对应的奖励标准。
不过,运行半年之久的这一极具争议的模式,现如今茵曼金公司已受到当地工商等部门的高度关注。3月28日,茵曼金公司蔡姓负责人在该公司办公楼梯口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证实,由于目前公司经营模式遭致诸多争议,存在诸多漏洞和不规范,已接到相关执法部门下发要求限期整改的告诫书。
模式临考或难维系
3月29日,南宁市工商局办公室给本报回应称,接到本报关于茵曼金公司涉嫌传销的采访要求后,该局立即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高新工商分局了解情况。经了解,今年以来,高新工商分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立即依法对茵曼金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开展调查取证。经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等法定程序,执法人员发现案情线索较为复杂,而工商部门调查取证手段极为有限,遂根据相关规定,于3月20日将此案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南宁市高新工商分局正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此案。
另据知情者透露,该公司目前疑因资金链断裂,公司的确已出现全国多地断货的情况,已引发广大消费者不满,有人已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
对于这一说法,南宁市工商高新区分局刘副局长并未给予回应,只是向记者证实,该公司前段时间的确有市民向他们举报过,但至于查处情况,刘副局长并未透露。
随后,记者在茵曼金公司前台获悉,近期致电公司无故断货的消费者接连不断,公司高管让统一回复为“再过几天解决”。在记者停留的一小时里,该公司前台人员陆续接到质疑断货的电话多达10余个。
“自今年初始,公司只收钱,不发货,也不签合同。拖欠的货款已经高达数亿元。口头上对外称是业务发展得太快,导致货源紧张。实际上是因为奖励制度有问题,运营模式有缺限,管理混乱造成了资金链断裂。近日,该公司突然关网,公司主要负责人则向会员坦承,该公司运营模式不合理,奖励办法要调整,最近不再发展会员,不再收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西茵曼金会员如是说。
3月30日,茵曼金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女士电话向记者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正在调整当中。
然而,知情人给记者反馈的信息表明,该公司报单中心目前经营依然如旧。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若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被困传销或深陷传销执迷不悟,请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专业解救传销受害者!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反传销联盟友情提示:
-
2015-08-282024-09-132023-10-302022-09-272022-09-162022-02-222022-02-062022-01-182021-12-282021-12-282021-12-172021-12-172021-11-232021-10-072021-10-062021-08-122021-05-252021-04-272021-03-262021-03-14
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
- 2015-08-28
- 2015-05-07
- 2013-05-14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1-04
- 2024-11-02
- 2024-11-01
- 2024-10-29
- 2024-10-28
- 2024-10-26
-
- 2015-08-28
- 2018-03-21
- 2018-03-14
- 2018-03-11
- 2018-03-03
- 2017-07-10
- 2016-10-26
- 2016-06-14
- 2015-05-25
- 2011-07-12
-
- 2019-02-19
- 2018-05-10
- 2017-05-11
- 2016-05-12
- 2015-01-29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15
- 2011-05-05
- 2010-03-06
-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2-18
- 2024-11-01
- 2024-10-28
- 2024-10-25
- 2024-09-29
- 2024-09-22
- 2024-09-09
-
- 2013-05-14
- 2017-08-16
- 2017-05-04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08
- 2014-05-07
- 2011-05-05
- 200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