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丨为啥总让你“拉人头”?互联网应用触碰传销红线
为啥总让你“拉人头”? 互联网应用触碰传销红线
半月谈记者 邵鲁文
看新闻可以赚现金,刷视频可以拿红包,购物可以获高额返利,甚至聊天打字、走路跑步也可以赚钱……近年来,一批手机App通过夸大宣传,吸引大量用户下载安装。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此类App承诺的高额回报往往无法兑现,其鼓励用户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模式,涉嫌触碰传销红线,引发公众质疑。
部分互联网应用涉嫌传销
“以赚钱为噱头的App随处可见,几个家庭微信群里常看到长辈转发推广信息。”山东潍坊一位市民朱显(化名)告诉记者。
然而,一些“赚钱”App并不能实现宣称的收益。朱显说,她的妈妈曾使用过一款宣称看视频能赚钱的App,以为能赚不少钱,结果,金币折算完每天只有3毛钱收益。
在一款号称“看视频能赚钱”的App上,当用户首次进入App后,页面弹出一个“新人红包”,写着“打开得38元,红包可立即提现”。点击打开红包后却弹出另一则“收益通知”,告知“您已获得6000金币”,可是在转入收益页面后不仅承诺的38元现金没有,6000金币也无法提现。根据提示,想提现必须不断发展新用户,拉来的“人头”越多,金额越高。
而在一款社交返利软件中,在注册成功后会弹出宣传页面,宣称每天分享购物链接保底能赚三四十元、邀请好友每次得10元等。记者在尝试邀请了一位好友后,却发现自己仅获得平台金币,此前宣称的现金,需要用户自己发展的下线购买商品后才能得到。
在这些App中,所谓的金币并不等同于现金,广告中宣称的高额金币折算成现金,往往只有几毛钱,高额收益并不能实现。此外,一些App把用户分成一星达人、二星达人、三星达人等级别,等级与发展下线人数成正比,每级有高低不等的分成奖励。有平台甚至宣称,“在拥有5级下线后,每个月就能收入33280元”。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鼓励发展下线,使得老用户、新用户之间构成上下层级,并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金钱链”,部分模式与传销的构成要件相似。目前,很多App有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功能,监管机构应尽快予以规范。
包含不良信息难禁绝
在安智、应用汇、豌豆荚等手机应用市场中,打着“能赚钱”噱头的App不在少数,且覆盖领域很广,包括新闻阅读、电商购物、影音播放、手机输入法、健康运动等。一些应用市场的统计数据显示,相关应用的下载量最高超过千万,下载过百万的更不鲜见。
由于承诺所谓高额收益,老年人群体更容易被一些App吸引,热衷于发展下线,受骗几率也更高。济南市民盛亚(化名)坦言,过年期间他发现多位长辈为所谓高额返利热衷于发展下线,甚至在吃饭和坐车时都不愿放下手机,浪费了大量时间,没有赚到钱,却落入了传销陷阱。
此外,在宣称能赚钱的App中,普遍存在色情、赌博等不良信息。尤其是资讯浏览板块,所谓的新闻资讯,大多是垃圾信息,其中不少打色情擦边球、涉嫌宣传赌博。
多位互联网从业者表示,监管滞后导致这些软件屡屡死灰复燃。一些鼓励用户拉人头发展下线的App,因涉嫌传销,曾被多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但在被处罚后常常改头换面,以另外一款App出现,手段与过去一模一样。例如,某款以“走路能赚钱”为噱头的手机App,因为涉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被多地工商部门立案调查。它随后更名,依旧以发展下线可获高额收益进行推广,吸引了不少使用者。
严格防范“传销擦边球”
针对一些手机App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入门费等行为,近年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涉嫌传销进行查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多次提示公众,相关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社交网络发展会员或代理,最终形成多个层级的经营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专家建议,应加强对手机App的规范,严防涉传销元素滋生。山东王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金友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只要具备拉人头、交入门费、层级计酬等特征就涉嫌传销。但手机App监管存在一定盲区,需要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并在处罚的同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形成震慑效应。
针对部分手机App的母公司存在改头换面、反复触碰传销红线的行为,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表示,监管部门应形成黑名单制度,将涉传销的平台及其背后资本纳入,防止其更换马甲,死灰复燃。同时,摸排平台发展下线情况,涉及人员较多的,应防范相关人员跑路,损害用户权益。
承诺高额返利的噱头,加上拉人头的方式,使一些App可能在短时间内吸纳大量用户,如果这类App中存在色情、赌博等不良信息,会造成广泛传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匡文波认为,网信部门应及时对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App进行下架处理,防止不良信息在互联网大规模扩散。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宫卫清表示,消费者对存在非法牟利或鼓励用户拉人头行为的平台,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高额收益的承诺,对不断发展多层级下线、个人收益与下线数量挂钩等情况,更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传销陷阱。
(刊于《半月谈内部版》2022年第4期)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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