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反传销:平顶山警方破获一起涉黑涉恶传销大案
历时3个月,平顶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系列组织、领导传销、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诈骗案。一举摧毁假借“传销”名义的涉恶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捣毁传销窝点7个,解救遣返受害人190余人,破案20余起,查扣现金110余万元,查封冻结赃款360余万元,查扣车辆5辆,查封车辆1辆、房产3处,涉案金额高达1200万。
小伙约会“女网友”掉进传销陷阱
2018年3月9日上午9时,平顶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开封市群众刘某明报警称,今年1月2日,儿子小鹏称自己到平顶山市区人民商场附近和女网友见面,至今未归,期间除了向家里要几次钱外,就再没其他消息了。
刘某明还向民警反应一个细节,小鹏接打电话时怯声怯气、支支吾吾,好像是被人控制。
看似寻常的“寻人求助”,幕后是否隐藏着犯罪?民警立即开始立案调查。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发现小鹏被一传销组织控制,并将其解救。
原来,今年1月份,小鹏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萍萍”的网友。
经过热聊,小鹏跑到平顶山来见萍萍。一进萍萍“家”里,五六名男子将其控制,手机、身份证也被收走“统一管理”了。
过了两天,自称“主任”的申某要求他缴纳一套3900元的“产品费”,购买一保健品。小鹏不愿意,陈某、杨某等人就强行利用他的手机、身份证信息下载了几十个贷款软件,将借贷的7000余元交给申某。
“一直以来,申某、杨某、陈某等人在言语上恐吓小鹏,并采用罚跪、扇嘴、揪头发、不让吃饭,提醒他分分秒秒都要老实。”民警说,申某安排人24小时“贴身服务”,小鹏的“吃喝拉撒”都有人盯着。同时,逼迫他每天定时参加“营销”培训。在这些人的严密看守下,小鹏插翅难逃。
因涉嫌非法拘禁,3月11日,建设路分局依法将“看守”小鹏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捣毁位于卫东区同乐街的传销窝点1个。
披上传销外衣的黑恶势力
经过调查了解,该“传销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套路”。
第一步,团伙成员通网络社交平台,以婚恋等名义物色受害者,将其骗到“家”里之后,采取暴力手段控制人身自由。第二步,对受害人进行身体折磨、精神摧残,“软”“硬”兼施。一般受害人一两周时间就会屈服,购买虚拟产品郑州久宝保健品“上线”。
第三步,团伙会以一套所谓的“精英课程”培训洗脑,扭曲新人价值观,入伙配合害人,继续为该组织发展下线。
民警在办案中发现,该团伙表面上是“传销组织”,但通过对嫌疑人供述和类似警情研判发现,该团伙涉及人员众多、组织体系庞大、结构严密,所犯罪恶和社会危害触目惊心。
“他们通过暴力胁迫和强力洗脑等形式,迅速将受害人质变成害人者,传销组织实质上成为他们掩盖涉恶真相的外衣”。专案组初步认定,该组织已经从经济犯罪质变成暴力集团犯罪,成为涉恶势力犯罪组织。
随着对案情的进一步调查深挖,一个以“刘彦春”为首、骨干成员以贵州、山东、河北、河南等地人员为主的特大涉恶团伙浮出水面。
之后,警方历经多方调查,先后奔赴周口、南阳、济源、郑州、成都等地抓获该团伙重要骨干,该犯罪团伙 7个窝点悉数被端,共解救受害人190余人,收缴各类传销资料3000余册,缴获银行卡、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180余张(个、台)。首犯刘某春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警方查明,该团伙假借“传销”的名义,实则实施各类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春为首,纠结犯罪嫌疑人王某超、赵某各等20余人组成的组织、领导传销、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诈骗犯罪集团,团伙成员庞杂,组织机构分明,骨干成员稳定。该犯罪集团层级达5层,受害人达190余人,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抢劫、诈骗等犯罪2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2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河南商报记者 吴智星/文 河南省公安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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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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