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传销是一种犯罪行为?刑法专家解读
央视网消息(记者/阚纯裕 实习生/严冰瑶):一年又一年,“传销”二字以不同的面貌出现在新闻里。梳理传销的发展脉络,会发现它已经不再是大众印象中隐秘角落的人身拘禁,而是摇身一变,注入了“虚拟货币”“股权投资”等“高大上”的概念。
从控制人身自由到洗脑和精神控制,再到以互联网金融、商业运作的面目出现,各种所谓的服务加盟代理商纷纷冒头,人身控制性下降,精神依恋性提升,传销也在随着时代发展“迭代升级”。
在不断的“改头换面”中,传销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打击传销的必要性何在?经济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时方接受了央视网记者采访。
央视网记者:传销的本质是什么?怎样区分销售和传销?
时方:传销本质上是一种庞氏骗局,通俗来讲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各种形式的入门费,包括加盟费、代理费,商品采购费,以后加入者的资金弥补前期参与人投资回报。传销呈现金字塔状结构,所以我们也称为金字塔骗局。
金字塔结构需要通过不断地发展下线,有清晰的代理人层级,依靠下级不断给上级供血,它的目的就是将人员吸收进来收取人头费用,没有实质的经营收益来源。而正常经营者、代理者,是靠自己的业绩来提成。
央视网记者:都是通过扩大销售面赚取提成,传销和社交电商的区别是什么?
时方:社交电商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正当的交易行为。社交电商或者说微商通过销售业绩来获取提成和收益,是以真实的商品经营活动为基础,通过扩大经营销售的规模来获取收益,面向的是具有真实使用需求的商品客户。
而传销活动是假借商品销售商品经营之名行诈骗之实,价格严重违背市场经济交易规律,甚至不具有真实商品交易内容。这是两者的一个区别。
央视网记者:传销刚出现时并没有被定义为犯罪,后来为什么在刑法中专门规定了组织领导营销活动罪?
时方:传销具有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中也称为法益侵害性,它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
传统的诈骗犯罪侵害的是独立个体的个人财产,但是传销活动侵害的是社会经济运行结构,它的影响范围不限于一城一地。这种规模的虚假运行结构,也会干扰市场经济合乎规律的发展。
很多传销会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亲人之间反目成仇,这也给社会治理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所以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当中,专门规定了组织领导营销活动罪予以单独规制,将具有诈骗属性的传销活动作为犯罪认定。
央视网记者:参与或者组织传销活动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时方:要看它是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行政违法意义上的传销,还是触犯《刑法》的传销,根据不同情况区分法律后果。二者最大的区别是是否具有真实的销售交易内容。
行政违法意义上的传销具有真实销售内容,只是以金字塔结构的模式运营,目的并非是要骗取参与者的钱财,本质上并非诈骗,所以《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刑法规定的传销,不具有任何真实的实体交易的内容,它的本质是一种诈骗行为,所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组织领导营销活动罪,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央视网记者:普通人如何避免陷入传销陷阱?
时方: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达,传销活动也在“迭代更新”,迷惑性、隐蔽性不断提升。
从个人的角度而言,要避免不劳而获的心理,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相信低投入高回报的投资宣传,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运行环境下,轻轻松松一夜暴富,可能性几乎为零,还是秉持勤劳致富的心态,才能避免陷入传销的陷阱。
对执法、司法机关而言,还是要加大对于传销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减少这种违法犯罪活动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的生存空间。近年来反诈APP的普及,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打击效果不断提升,对于传销我们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比如可以通过对于涉传销风险的公司有效地识别登记,提示潜在的被害人,起到防范传销风险的作用。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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