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医生却能看病?4名涉嫌组织传销网逃在哈尔滨落网
6月9日14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勤一大队民警将涉嫌组织传销的省外网上在逃人员栾某旗、穆某娜、穆某平、班某翔抓捕归案。
6月初,特勤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闫峰在梳理网上在逃人员信息时,将近期被广西警方立案的逃犯栾某旗、穆某娜、穆某平、班某翔等人纳入侦查视线,并经过摸排走访,掌握了重要线索:6月9日,上述4人将在松北区某酒店会议室组织非法传销活动。中队长闫峰立即将此情况上报大队长朱春生,并组织民警制定详细抓捕方案,明确抓捕任务。
6月9日14时,在大队长朱春生的指挥下,副大队长曲伟、一中队长闫峰带领民警蔡军、张喜善、付饶、田尧、李洋、陈洪宝、刘孟超前往该酒店,成功将涉嫌疑组织非法传销活动的省外网上在逃人员班某翔、穆某平、穆某娜三人抓获,但该案重要犯罪嫌疑人栾某旗并没有出现在会场,一中队长闫峰随即派民警刘孟超、陈洪宝等人驱车赶往栾某旗住所蹲守,将其成功抓获。
据了解,穆某娜,女,41岁,黑龙江省五常人;穆某平,男,66岁,黑龙江省五常人;班某翔,男,28岁,黑龙江省五常人;栾某旗,男,47岁,黑龙江省安达人。4人均是家族犯罪,栾某旗与穆某娜原是夫妻,后因家庭矛盾离婚;穆某平与穆某娜是父女关系,系该网络传销幕后主使;班某翔系穆某平亲戚,负责库管工作。该网络传销组织在招募会员入会后,4名犯罪嫌疑人组织其传销网络各层级人员参加其策划的诸多活动,且向各层级人员虚假承诺派分房产及实业资产等欺诈形式,专门欺骗中老年人,通过缴纳“会员费”方式大肆敛财,鼓吹其平台无论任何疾病都能通过其“春草拔罐疗法”治疗。在其组织的核心人员连基本的医学常识和行医资质都不具备的前提下,以中医的理论自居。
目前,上述4人已被移交广西警方处理。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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