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一天取缔3个传销窝点 遣散35名传销人员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却仍有不法分子在组织非法传销。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今天,通州区端掉3个“涉传”窝点,遣散“涉传”人员35名。

7月3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宋庄镇有人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接报后,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当即会同公安、综治等部门,兵分三路同时对位于双埠头村、小营村和沟渠庄村的3个举报地点进行突击检查。
其中的一处举报地点是双埠头村南的一处临时搭建院落,院子南侧和西侧为4个集装箱搭建的临时简易房,北侧两间用木板搭建的厨房和厕所极其简陋。进入紧邻院门的简易房,执法人员看到几名男子有的在打扑克,有的正躺在床上玩手机,所有的人员都没有佩戴口罩。为了防止通风报信,执法人员收走所有通讯工具,并让大家到院子里集合。

请过清点,涉嫌参与传销的人员共有13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检查,刚开始他们表情惊愕、手足无措,随后又低头不语、一言不发。执法人员向对方说明来意、进行简单询问和教育后,将他们分开,轮流进行单独询问,很快确定了13名男子的领头人方某。面对执法人员的追问,方某一直沉默不语,直到执法人员将从行李箱后面发现的记事本摆在他面前,才承认了参与传销的违法事实。
方某交代,他是重庆市人,先前学过机床操作并取得中专毕业证书,前不久被一个朋友骗到此地从事传销活动。“自己的钱被骗后虽然也恨那个朋友,但为了把损失的钱再挣回来,所以就在朋友离开后接过了‘主任’的头衔。”方某说,“由于赶上疫情,不仅没带着大家挣到钱,反而是又赔了不少。”

执法人员对13名男子逐个询问、登记信息后,依法对其进行了遣散。与此同时,另外两路执法人员也传来消息,被举报的两个“涉传”窝点被依法取缔,遣散“涉传”人员22名。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科科长王光介绍,当前非法传销有从线下向线上转移的趋势,广大市民除了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还要对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上的发大财、挣大钱的机会多留心眼、多加防范。“我们在检查中发现,许多从事网上传销的不法分子往往把自己的社交软件头像设置成美女或是‘小清新’图像,通过加好友的方式进行‘钓鱼’,大家一定不要被对方的头像或人设所误导,不要轻易添加不认识的人为好友,对于不熟悉、没见过面的朋友一定要常怀防人之心,遇事切莫冲动,冷静之余及时与家人朋友商量,发现存在非法传销嫌疑的,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王光说。
来源:北京青年报
若您发现孩子被骗进传销后自己寻人无果不知道该怎么找到人的,请与反传销联盟www.fcxlm.com 联系。反传销联盟有着多年的传销寻人传销找人经验,熟悉了解传销人员的特征和生活规律。针对传销,传销寻人传销找人,专业协助假装寻找解救被骗进传销的孩子。反传销寻人找人面向全国为您服务,哪里需要去哪里!协助家属将被骗进传销的孩子找到后,还可以对其做反洗脑的思想工作,让他认识到传销的骗局,回归现实的生活!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若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被困传销或深陷传销执迷不悟,请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专业解救传销受害者!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反传销联盟友情提示:
-
2015-08-282024-09-132023-10-302022-09-272022-09-162022-02-222022-02-062022-01-182021-12-282021-12-282021-12-172021-12-172021-11-232021-10-072021-10-062021-08-122021-05-252021-04-272021-03-262021-03-14
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
- 2015-08-28
- 2015-05-07
- 2013-05-14
- 2025-06-04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21
- 2025-04-10
-
- 2025-06-04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1-04
- 2024-11-02
- 2024-11-01
- 2024-10-29
- 2024-10-28
-
- 2015-08-28
- 2018-03-21
- 2018-03-14
- 2018-03-11
- 2018-03-03
- 2017-07-10
- 2016-10-26
- 2016-06-14
- 2015-05-25
- 2011-07-12
-
- 2019-02-19
- 2018-05-10
- 2017-05-11
- 2016-05-12
- 2015-01-29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15
- 2011-05-05
- 2010-03-06
-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2-18
- 2024-11-01
- 2024-10-28
- 2024-10-25
- 2024-09-29
- 2024-09-22
- 2024-09-09
-
- 2013-05-14
- 2017-08-16
- 2017-05-04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08
- 2014-05-07
- 2011-05-05
- 200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