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隆集团”发财梦的覆灭 巴中破获一起非法传销案件
一、子虚乌有的“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9年2月下旬,市工商局得到线索,一伙从贵州毕节来的外省人员在巴中市涉嫌从事非法传销,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摸排。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这个非法传销组织以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公司销售“派隆产品”为名,通过拉人头的方式,每人缴纳3800元入会费,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来进行非法经营和诈骗。
据巴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员黎必满介绍说,这个传销集团所推销的产品是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公司所谓的几套产品,男士八件套包括西服、衬衣、领带、领夹、公文包、打火机、钱包等,女士就是化妆品,每套500元。而且他推销的产品并没有质量保障,“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公司”纯属一家子虚乌有的公司,在巴中甚至在四川都没有相关注册记录。
经过一星期的蹲点守候和逐个排查,办案人员基本摸清了该传销组织的基本情况:该传销组织以甘肃、河南、陕西、新疆人为主,分散居住在巴州区通佛路、西外街、商业街等出租屋中,主要靠电话联系。他们行事谨慎,不发展巴中本地人,只发展自己的亲朋好友,要求被发展对象缴纳资格费用3300元和以500元认购衣服等商品的方式取得经营资格,即成为“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成员即“业务员”。而后以从事“连锁销售”的名义,依其方法发展下一层的下线人员,业务人员以各自发展的下线所缴纳的费用比例依据,从中非法获取下线人员所缴纳的费用份额。
该传销组织原在贵州毕节市进行传销活动,于2009年1月,王伟文(男,甘肃省秦安县人),王满东(男,甘肃省秦安县人)将原在贵州毕节搞传销活动的成员10余人组织到巴中,在通佛路、西外街、商业街等地租住了11处民房,打着支持西部发展的幌子,继续以“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连锁销售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
当有新来者被骗进这个传销泥潭后,缴纳了所谓的入会费和产品认购费,却没有如王伟文等人所说的那样成为“派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推销员,甚至都没有拿到相关的产品,而是被安排进简陋的民房听课,接受“洗脑”。王伟文等人还劝说甚至威胁他们打电话给自己的亲戚朋友来巴中“发财”。短短一个月时间,截至抓捕行动开展前,该传销组织已经在巴中发展了近100人,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万元。
二、部署安排,传销窝点一锅端。
执法人员意识到,打击非法传销就是一场斩首行动,必须把传销组织中的头目打掉,才能撕开整个传销网络。一般传销组织层次等级明晰,通过调查了解,这个传销组织分为A、B、C、D、E五个等级,巴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员黎必满介绍说:“王伟文在我们巴中市区域内按他们行业内的等级编制的话,他是B级的大经理,负责就是管理这个地区的人加盟人员的业务方面的指导,一个是讲课,讲怎样连锁销售和发展下线。”
确定了王维文是巴中地区的负责人,执法人员就进行了严密的布控,采取了跟踪犯罪嫌疑人,找传销窝点,匿名蹲点守候等方法,通过几天的调查和举报者的情报,调查人员终于找到了王维文的落脚点。
执法人员获得情报,头目王维文会在3月26日下午2点左右在巴城西城市场的出租房出现。于是执法人员准备对王维文进行抓捕。
2009年3月26日中午14点01分,城西市场。执法人员将正在唾沫横飞地向传销集团人员讲课的王伟文抓捕归案,羁押于巴中市看守所。通过这次行动,抓获参与传销组织的有30人,该传销组织头目2人。现场收缴了其听课笔记,以及新入加盟人员的缴费记录单,也就是所谓的申购单上的营业号,以及王伟文收的新来的人员的缴费记录20于万元的银行卡以及交易记录。执法人员搜查完传销窝点后,将被诱骗参与传销的受害者带往巴州区工商所进行调查,2名头目也被带往巴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初步调查。
三、全力铲除根深蒂固的传销“大毒瘤”。
让人意想不到的,由于受到了传销组织的彻底洗脑,王伟文直到受审的那一刻都没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而且是违背道德的。
记者:你来巴中做什么?
犯罪嫌疑人 王维文(以下简称王):我来打工的
记者:你什么时候来巴中的?
王:过年的时候。
记者:这的房子谁的?
王:这是他们的房子。
记者:那你来这做什么?
王:坐一下,聊聊天。我坐着玩一下。
记者:这个房子是不是你的?
王:这个房子是他们的。
而当时同王维文同在出租房内的其他人员也对执法人员十分冷淡。当说到他们参与的这个是非法传销组织时,他们也是搪塞。
受害人A:我是打工的,我本来要到这个汶川去的。我过来看看他们情况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刚到,认老乡来了,就这么简单。
记者:你来巴中多久?
受害人小B:20多天.
记者:谁叫你过来的?
小B:我叔叔。
记者:你想不想家?
小B:不想,因为我是来挣钱的。
执法人员调查中发现,这些人大多时被自己的亲戚、朋友诱骗过来,而过来之后便被安排在了出租房里。每天2.5元的生活费,只能吃一些大白菜,萝卜等素菜,因为该传销组织规定参与人员自己拿生活费,所以只能吃一些便宜的饮食。
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对参与者进行洗脑,参与者无法抵挡发财的诱惑,企图以此来改变命运,毫不由于的交钱入会。
记者:你来的时候交钱没有?
受害人C:交了。
记者:交了多少钱?
C:不知道,我姨夫交的。
记者:交了多少?
C:不知道。
记者:交给谁?
C:不知道。
记者:你来时交钱没?
受害者D:交过。
记者:交了多少?
D:3800元。
记者:那为什么交你知道不?
D:这个钱为什么交,是连锁销售的。
记者:那你愿意交这个钱不?
D:我愿意。
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这个传销组织居然有着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层次等级也很清晰。巴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周永明介绍说:“他们采取的是家庭式管理方式,在巴中市有11个据点,每个据点设一名家长。内部管理严密,制定管理办法,作息时间表,人员结构复杂,多系夫妻亲戚好友等等。另外这些人员的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在20-60之间,高额诱骗入会,层次登级清晰,该传销组织分为ABCDE5个层次,按照5级三阶晋级获取报酬,入会前进行洗脑。”
为了让这些受害者了解自己参与的事情是违法的,执法人员专门对他们进行了一场教育,并发放了相关资料。而一些参与者由于被洗脑,陷入较深,对自己现在所做的事情是违法的说法还是将信将疑。有的甚至还是认为这不是非法传销。当记者再次采访一名即将遣返的受害人时,这名受害人居然表示经过教育后,自己虽然知道所从事的活动是非法传销,但是自己并不后悔,因为“人生的选择就是这样”;而另一位受害人甚至表示自己不觉得这个“连锁销售”是错误的,不能肯定这个是传销行为,自己反而觉得“这还是个好事情”。
四、直面主犯王伟文
为了了解犯罪嫌疑人王伟文的思想活动,也给世人一个警醒,2009年3月31日,经过允许后,记者随同巴州区公安局办案人员来到巴中市看守所见到了王伟文。曾经指手画脚,谈笑风生的“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B级大经理的锐气已被一扫而空。
犯罪嫌疑人王伟文(以下简称王):现在我的心情真的无法说……我觉得我现在真的是没法说得清楚。
警官:想没想过走到这一步?
王:(摇头)…...
警官:没有想过啊?
王:没有想到。(流泪)
警官:如果我们放你出去的话,你还会不会做这样的事?
王:绝对不会了。
警官:那选择对于这件事,你还是后悔的是吗?
王:(点头流泪)
王伟文的眼泪,也许说明了他对自己的行为充满了悔恨。
五、揭秘传销内幕。
传销不仅是非法经营组织,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危害。巴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周永明说,传销的受骗人群向低龄化发展。通过亲朋好友发展成员,易导致家庭矛盾和纠纷;非法传销组织者携款潜逃危害多;对传销人员进行的“讲课”活动堪称“经济邪教”。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教材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具有较强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辞,从某种角度讲,无异于一本“魔鬼辞典”。
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成功的历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你几十年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怎么回答你呢?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再有一个推托,你说你没时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时间里面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为了更进一步的揭露传销的危害,记者也联系了一位曾经参与非法传销的受害者,讲述了那段灰暗的经历。
讲述人小D:我以前是被一个很好的朋友骗了,当时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在西安那边很好,工作啊,待遇啊什么都很好,关心我,问我各方面怎么样,由于我当时工作很不好,待遇啊各个方面都不好,她就告诉我,叫我到她那边去,说是做什么管理,一个月能拿3千多,当时我也就相信过去了,因为她是我很好的朋友。去了过后,她把我接到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一进屋就有很多人迎接我,非常的热情,帮我拎包,还帮我打水洗脸,我似乎察觉到有点不对劲,结果就把我安排到一个房间,睡觉时才发现一间10多平米的房间要睡6,7个人,到晚上睡觉还有人给你打洗脚水,甚至还有人帮你洗脚,最后我越想越不对劲,就问我朋友到底是什么工作?她说是连锁销售,共分五个级别,ABCDE金字塔,混到B级A级你每个月就能拿到几十万的工资,当时我意识到是传销,但是当时我身边至少每天都有连个人跟到,没有自由,身份证,钥匙都被收了,最后,给我发了支笔,发了个本,天天就听课,所谓听课就是给你洗脑,让你失去意识,成天教你如何做人,如何发展下线,还喊我交3千8百元钱,5百的产品费,3千的入门费,我当时没交。当时我就想逃出去,最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逃出来了。在这里,我告知大家,千万不要相信类似的连锁销售,实际就是传销,是非法的!
巴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周永明告诫广大市民:“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商业界有一规矩,那那就是一切关系的建立都要签订合同。如果对方丝毫不谈合同,甚至拒绝签订合同,那他一定不地道,离他远点。不要感情用事,传销公司一般是熟人找熟人。审查资质,参加一家公司也好,接受一家公司的推销也好,首先应了解公司的资质和信用。”
传销是一个只传不销的陷阱,想通过传销欺骗他人受益最终只能是自己被骗受害,很多人在深陷这个陷阱之后才发现这是个骗局,悔恨为时已晚,更令人叹息的是一些人在被骗之后,仍然执迷不悟,打击非法传销不仅需用相关执法部门的依法惩治,还需要我们对与这个并不高明的骗局保持足够的警惕,面对传销绝不迈出走向陷阱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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