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方破获一起网络传销案 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各种包装打造所谓“正规”企业。泸定警方提供
中新网成都3月29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29日从四川泸定县公安局获悉,该局破获一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人民币,以下相同)的网络传销案,参与人员400余人。

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虚假宣传资料。泸定警方提供
警方通报称,2016年7月,杨某伟、唐某、斯某正等人借“共享”经济为噱头,线上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平台,建立鑫圆共享商城,开设了28个产业中心(也称产业链、运营商)等多个空壳公司。
2016年,泸定人冯某雄通过网络了解相关信息后,萌发“共享经济”发财梦,其主动联系西南片区负责人唐某。并通过唐某前往成都总部考察。2017年4月,冯某雄向总部缴纳15万元代理费,取得“鑫圆共享经济”在甘孜州建材、房产、设备、商贸、油卡、装饰等项目总代理,同时注册成立了泽润居安房屋经济有限公司。
回到泸定后,冯某雄大肆向亲友介绍“鑫圆共享经济”发展模式,鼓吹“投资11.7万元,你的账户上就有100万积分,平台每天以6?比例给你提现,相当于每天返你600元,4年6个月19天累计返还100万元。”

冯某的甘孜州建材运营中心总代理证书。泸定警方提供
随后,冯某斌通过考察学习,也向“鑫圆共享中心”缴纳了38万元,取得了雅安市鑫圆共享经济建材板块代理,公司免费赠予其雅安地区设备板块代理,并注册了雅安市鑫圆共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发展会员。
短短几个月内,仅在“建材”板块,冯某雄就发展下线400余人,层级8层。其中,冯某斌发展的下线人数达到300余人。“开始,平台会每天都返现到每个账户,大家尝到甜头后,信以为真,才会去发展更多下线。”冯某斌称,自己装修好办公场地后,其利用公司资料,介绍人员到总部参加培训。
“为更快发展会员,只要有人投资,就按投资金额的8.5倍来计算积分,再以积分的6?来作为每天返现金额。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吸引了不少人加入。”冯某斌表示,其在投资建材板块获利后,又以老婆女儿的名义复投“设备”板块,现在亏空也没有补上。“开始觉得这个来钱快,后来发现是“拆东墙补西墙”,依靠后入会会员资金来支付前期人员的返利。就算知道靠骗钱来维持真相后,还是跳不出这个‘圈圈’,只想着尽可能发展下线,这样才能回本。”冯某斌称。
2018年底至2019年初,冯某雄、冯某斌先后被泸定警方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雄、冯某斌等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完)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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