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传销团伙称薪水可达6位数170余人被骗上千万元

涉案团伙头目嫌疑人张某(南海网记者刘培远翻拍)

管理记录(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南海网海口2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培远)根据受害人举报,2月5日上午10时许,海口警方侦查打掉一个涉嫌传销诈骗团伙,涉案金额或高达千万元。涉案嫌疑人张某彦(女)和周某(男)现场被警方控制,二人为夫妻关系。另一重要嫌犯张某剑在逃。
受害人举报 夫妻嫌犯现场被捉
据受害人谭女士讲,她们自2011年开始加入传销诈骗团伙,目前约有170多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
“我们一直受团伙头目控制,但我们在偷偷收集相关证据,直到今天上午才摸清团伙头目张某彦(女)和周某(男)的具体住所,并将他们堵在房间里。”据另一受害人张先生说,在三天前醒悟的他们就开始留意传销诈骗团伙头目的行踪,直到5日早上,有队员盯上团伙头目张某彦,随后10余名受害人将头目张某彦妇夫二人堵在房间里,然后报警并拨打媒体电话。
据海口市公安局红岛边防派出所民警讲,大约是上午10时许,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边防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海甸岛一小区单元楼房里将嫌犯夫妻俩人现场控制。因涉及经济诈骗,派出所将案情移交给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经侦大队。

“洗脑”时用的资料(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涉嫌团伙女头目(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受害人入伙即被“洗脑” 一家人被骗上百万元
“我们都是亲戚或朋友介绍加入的,一旦交了6﹒98万元的入伙费,即被集中上课‘洗脑’。”据受害人郭女士讲,她是经朋友介绍加入传销诈骗团伙的。刚开始,团伙头诱惑说,只要交了6﹒98万元的团费,在第二月就返回1﹒9万元,然后每个人拉进入伙的人越多自己获益越大。如果介绍入伙的人达到一定的数量,就可升为平台上的“四位老总”,“四位老总”月收入就达6位数字。郭女士称她介绍了两位朋友加入,被骗去近20万元。
“团伙头目给上课‘洗脑’说,海南省被上升国际旅游岛建设后,国家对海南有很大的政策扶持,他们项目是‘1040阳光工程’,给国家上缴税45%的税收支持国防建设,每个人经过几年的努力,人月均收入达6位数字以上。”据受害人张先生表示,交费入伙后人即被控制,稍有反抗或不听话,就会受到打骂或恐吓。
据受害人谭女士哭述,她是被夫家大姑子张某彦(现在团伙头目之一)诱惑拉入伙的。随后,谭女士又拉着自已的两个妹妹和一个姐姐加入团伙。为了达到所谓平台上的“四位老总”,谭女士还借钱帮着老公和父母入伙。最后,谭女士向团伙头目张某彦打下了14万元的欠条后才进入“四位老总”。但成为“四位老总”谭女士没有拿到6位数字的薪水,生活也不能自理。知道上当受骗后,谭女士经常以泪洗面。“当时夫家大姑子说是到海南做游艇生意挣大钱,可是我根本没有见到过游艇就被控制了。”谭女士失声痛哭。
谭女士说,她们家有7位亲人介绍亲人入团,几年来被骗去上百万元。

受害人之一谭女士(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受害人举报材料(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受害人有的卖房卖屋 妻离子散惨不忍睹
在众多的受害人中,有位叫张先生的男子。他说,自己是经朋友介绍从新疆赶过来的。“经他们‘洗脑’后,我只想着多投入多挣钱,将在新疆乌鲁木齐的房子都卖掉了,妻子知道后多次劝说也听不进去,最后妻子提出离婚。”张先生表示,目前他妻离子散惨不忍睹,他希望警方早日将团伙头目全部绳子以法,帮他追回部分现金。
还有的受害人是70多岁的老人,是子女们被“洗脑”后,将他们的养老钱都拿来参加团伙。目前老人们居无定所,流落街头。
警方多个派出所同时作笔录办案
据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报案后,领导非常重视,因涉及人员较多,分管领导要求同时在人民路派出所、海甸派出所等多个派出所进行分批作笔录。据举报人讲,受害人总共约170多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受害人多数称资金都是电子汇款,又没有留下凭证,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而且有的受害人已不在海南了。”5日下午17时许,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海甸派出所一位民警表示。据了解,团伙头目及多数受害人为新疆人。目前,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讲课时的资料(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受害人申诉材料(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团伙内部管理规定(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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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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