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警方破获一起电信诈骗串联非法传销案
央视网消息:日前, 广东东莞警方公布了一宗电信诈骗串联非法传销的案件,共抓获116名涉案嫌疑人,其中有63人被提起公诉。该案件的告破还得从一名男子网络交友被骗说起。
单身的张先生是哈尔滨人,今年36岁,是东莞某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今年年初,他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微信添加好友的请求。
张先生:附近的人添加我为好友,我也就通过了,通过了以后也就是随便聊一聊,我也就打发时间,有一个礼拜的样子,她就说我们做男女朋友。
该女子自称是广西人,今年26岁,她表示对张先生颇有好感。
张先生:她说喜欢我们那边的人,个子高一点,还说我们那边的人性格比较耿直一点。
随后,该女子每天都对张先生嘘寒问暖,两人的感情不断升温。就这样,张先生和这个所谓的女朋友天天发微信,而女子则经常要求张先生给自己发小红包表示爱意。
张先生:她是说谈恋爱的,别人都是用这种形式来表达爱情。
记者:那你给她发了多少钱?
张先生:我给她发了520(元)。
不仅如此,该女子还以自己父亲生病为由,向张先生请求帮助。
张先生:她老爸好像是风湿性关节炎,问我有没有钱,我当时就给她转了6000多。
这次救急没过几天,对方又说要带自己父母去旅游散心,张先生又在对方的甜言蜜语下转了2000块钱。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张先生一共给对方转了16000多块钱。今年四月,张先生发现该女子在交往中总是和自己索要钱财,并且不再提出见面,于是产生了怀疑。随后,张先生向警方报警求助。
警方收网行动 捣毁23个电信诈骗窝点
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后,专案组从受害人提供的涉案QQ和微信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入手,确认这是一起有组织的诈骗案件,随后,东莞市樟木头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并逐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及活动范围。
警方发现,这些作案人员主要活动在东莞、惠州、深圳三市的20多个出租屋窝点,今年5月17日凌晨,警方同时展开收网行动。
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捣毁23个电信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琼等116人,缴获涉案手机141部、银行卡141张。经过审讯,该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李小望:从下到上,分为组长、店长、、“县长”、经理、主任、总监。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每个成员不仅密切配合,还经常写成功总结和大家分享行骗经验,团伙成员发现,用假装结交男女朋友的方式,最容易取得对方的信任和同情。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李小望:这些成员很多都是男的,首先他(嫌疑人)冒充美女的头像,以女性的身份去跟对方交谈,然后在聊天的时候肯定是很多暧昧的话语,然后碰到被诈骗的男子,要语音视频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他们就会叫组织里面的女孩子来接听电话,然后把自己认识的一些女性朋友,长得比较好的一些相片发给对方看。
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犯罪嫌疑人就开始按照行骗剧本一步步实施诈骗。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李小望:让对方信任真的要和他见面了,突然临时发现紧急情况,家里有亲朋要住院,确实需要钱,来博取对方的信任。通常一般都是几千,有些被骗的比较多的,被骗了达到8万以上的都有。
非法传销“兼职”电信诈骗
警方通过对116名嫌疑人的审讯和取证,发现这个团伙不光实施电信诈骗,背后还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李小望:这个组织是以卖“太阳神”这个(保健)产品为幌子的,然后购买这产品是分5级,第一级是一星会员,就是购买一部分产品,另外有二星会员到三星会员,四星会员,五星会员,这些都是以产品的数量来定的。 然后加入到这个传销组织后可以到外面去拉人进来,所拉的人越多,你的级别越高。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成员们为了在传销结构里提高级别和位置,就会陆续加入电信诈骗中,骗来的资金就继续投入到非法传销中,整个团伙不断壮大。
据警方取证,这个组织的头目刘某仁、陈某斌等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在社会上物色、招聘人员发展下线,黄某兰等中层人员则通过谈心、上课等方式向组员灌输非法传销思想,并传授诈骗技巧,周某敏等人负责组织其成员通过QQ、微信等方式伪装成女性,大肆开展网络诈骗活动,先后诈骗事主多达160余人。该电信诈骗串联非法传销案涉案金额达千万元,目前抓获的116名涉案嫌疑人中已有63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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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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