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从海口来到湖南株洲务工却被骗入传销组织遭关黑屋

警方发现某小区一出租屋内住着数名年轻人
日前,小陈经朋友介绍,从海口来到株洲的务工,怎想到被骗入传销组织,和其他被骗的近10个年轻人一起被关在黑屋内。今天,小陈和父母一起从海南来到株洲,为解救自己的建设派出所民警赠送锦旗。
“我原来的一位同事推荐了份工作给我,所以2月12我从海口坐飞机来到长沙。”小陈回忆,这位朋友说这份工作很适合自己,而且会到机场接他,但等到自己下飞机,同事却称家里有事来不了。随后,小陈的朋友说自己在株洲,小陈可以直接去找他。小陈按照约定,来到了河西天虹附近与朋友见面。
随即,小陈又被朋友带到了芦淞区某小区,一到目的地他发现了不对劲,客厅里面铺着4个棉被,80多平米的房间里面住着5-6个人,厨房里备满了胡萝卜和白菜,好像所有人都常年不外出,仅在数十米的地方生活。
“我一进门,他们就要给我洗脚,洗完之后要我付12万块钱,不然就割了我的肾。”小陈透露,看自己被吓坏了,他们又说是开玩笑的。但不久后,他就被迫要求听课,学习所谓的“网络营销”和老板的“十二字箴言”,至于到底营销什么,对方也讲不清楚,而且小陈被限制了自由。
小陈从其他人口中得知,这里为首的人姓蒋,被称为“老板”,上头还有主任、主管、经理等。小陈他们上交2800块买商品就可以拿“工资”,升职当“老板”,想要得到更多“工资”,就买更多的商品,至于商品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而且也没有人拿过工资。
“升职”的另一个方法就是拉新成员进来,大家都是像小陈一样被朋友带进来的。“以找工作为由成功率特别高,很多人都是这样来的。”小陈说。
发现自己身陷传销后,小陈立即尝试寻求帮助,悄悄和家里联系,用家乡话和父亲说自己现在在株洲,被软禁了,但是不知道具体位置。随即小陈父亲报警。
“我们通过手机的IP地址进行研判,发现小陈确实在株洲,而且就在芦淞区。”办案民警唐斌辉透露,随即他们通过走访周边居民楼,发现辖区内某小区6楼住着多位年轻人,并且多日不外出。2月17日,警方将小陈和其他受害人救出,并将蒋某带回派出所。
犯罪嫌疑人蒋某称,自己在去年国庆来到这里,看到“上头”的主任、经理们过得风生水起,他很羡慕,便听信“上头”的指示,不断的拉人入伙,并给大家洗脑。“他们承诺过我,管好这些人就给我当主任,有5万块一个月,但是至今没拿过钱。”蒋某说。
目前,蒋某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刑拘。
来源: 株洲新闻网
家人孩子被骗进传销了怎么寻人找人?请联系15993050805,【反传销联盟】针对传销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面向全国专业解救传销受害者!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若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被困传销或深陷传销执迷不悟,请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专业解救传销受害者!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反传销联盟友情提示:
-
2015-08-282024-09-132023-10-302022-09-272022-09-162022-02-222022-02-062022-01-182021-12-282021-12-282021-12-172021-12-172021-11-232021-10-072021-10-062021-08-122021-05-252021-04-272021-03-262021-03-14
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
- 2015-08-28
- 2015-05-07
- 2013-05-14
- 2025-06-24
- 2025-06-23
- 2025-06-19
- 2025-06-18
- 2025-06-18
- 2025-06-18
- 2025-06-04
-
- 2025-06-19
- 2025-06-18
- 2025-06-18
- 2025-06-04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4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1-04
- 2024-11-02
-
- 2015-08-28
- 2018-03-21
- 2018-03-14
- 2018-03-11
- 2018-03-03
- 2017-07-10
- 2016-10-26
- 2016-06-14
- 2015-05-25
- 2011-07-12
-
- 2019-02-19
- 2018-05-10
- 2017-05-11
- 2016-05-12
- 2015-01-29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15
- 2011-05-05
- 2010-03-06
-
- 2025-06-18
- 2025-06-18
- 2025-04-29
- 2025-04-28
- 2025-04-21
- 2025-04-10
- 2025-04-10
- 2024-12-18
- 2024-11-01
- 2024-10-28
- 2024-10-25
- 2024-09-29
-
- 2013-05-14
- 2017-08-16
- 2017-05-04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08
- 2014-05-07
- 2011-05-05
- 200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