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 受骗者多为年龄偏大女性
黑龙江警方提示:警惕“一带一”式传销诈骗方式
自去年起,伊春市出现了这样一个会员组织,交纳3万元、购买两个产品就可以成为贵宾会员,再找两个人加入该会员组织就能获得奖金,找的人越多获取的奖金就越多,最多可以获得56万元的奖金。如此巨大的诱惑,在短短半年内就吸引了伊春市170余人参与,受骗金额达1000余万元。今年2月,伊春警方经过侦查,一举破获这起特大传销案。
发展对象专盯保险业务员
去年9月,伊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一封举报信,称一个叫“昆山方缘电子商务”的会员组织涉嫌非法传销。警方迅速侦查,一周后发现,该会员组织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发展对象,利用“昆山方缘电子商务网站”进行欺骗,打着销售该组织的净水机和保健床垫等产品的幌子实施传销活动。通过工作,侦查人员锁定了该传销组织的主要成员——号称“昆山方缘电子商务全国总经理”的于某,及其手下被称为“乔助理”的女人。在伊春当地发展会员、宣传该传销组织、收取会员资金、发放产品的,都是这两个人。为了将这一犯罪团伙彻底摧毁,伊春公安分局随即成立了“非法传销案件”工作组。
警方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与常见的“集体封闭式疯狂洗脑”不同。犯罪嫌疑人于某设计了一套传销手段,宣称利用该组织的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昆山方缘集团净水机、保健床垫”是一种新型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并采取“一带一”对话式进行诱骗,通过亲人、朋友等关系发展下线,具有很强的迷惑性。直至案发,很多不明真相的受害者依然认为这是一项正常的商业行为。
发展模式“一带一”
因受骗人员对警方有些抵触情绪,使案件进展一度停滞。但经过不懈努力,警方基本将该传销组织的内部人员和分布情况摸清。2月16日,警方获知于某和“乔助理”在吉林省长春市出现,便火速派遣警力赶赴当地,在2月23日将于某抓获。另一个抓捕组也于同日在铁力市将“乔助理”抓获。警方还缴获了大量物证。
经了解,于某今年56岁,是吉林省长春市新青区居民,曾是一名机关的中层干部,上世纪90年代末辞职。2009年后,他在长春认识了乔某某。2011年9月,于某找到乔某某,让其以电脑技术和自己合作,成为“乔助理”,二人以“昆山方缘电子商务”为名进行传销。去年3月,于某回伊春时,将伊春新华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岳某拉进组织,并依托岳某人脉关系大肆宣传并发展下线。同样的还有伊春合众保险公司的周某、教育界的富某等。
该组织传销模式表现为,于某花1250元在“方缘集团”购进床垫子和净水机,以1.5万元的价格卖出,并要求购买人一次性交纳3万元,成为贵宾会员,这样可以享受“公司”的利润分配。组织成员分为绿队(基本队)和红队(高级队),发展模式为一个“带”一个,每个环节出错都将停滞,上下有序才能前进。一个队员,必须把自己及下线全部发展好,才能当上红队经理,组织称之为“有血缘关系”。当上红队经理后,一次性补足10万元。每一名新队员进入红队,红队经理得五万元,共八名新队员,而出局一共得奖金56万元。
受骗者多为年龄偏大妇女
据办案民警介绍,参与该传销组织的大多数下线为年龄偏大的女性。她们都是背着丈夫、子女购买产品、加入组织。她们在发展下线时,如果亲友不同意购买产品、加入组织,她们就会自己垫钱,为的就是要一个“点位”,早日当上红队经理,或者早日拿到56万元出局。甚至还有的参与传销人员拿亲属、朋友的身份证保“点位”。其实她们不明白的是,传销就像一个无底洞,自己的血汗钱如何能填平。
为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饼。遇到的诱惑越大,就越要冷静,一定要理性地分析和判断,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受大害。如广大群众发觉上当受骗,一定要及时报警。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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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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