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经历者讲述:我亲眼所见的吉林松原传销
一提起传销,凡是受过骗的人无不对它恨之入骨。传销不仅使很多无辜的人上当受骗,使他们家破人亡,还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传销活动的查处力度,但还有不少人沉湎于此,不能自拔。最近传销还有卷土重来之势。据悉,吉林省松原市有20多个传销组织,非法从业人员大约有1000多人。他们大多分布松原市各大宾馆、招待所内,每个组织大约有四五十人。
他们总是以自己的朋友和亲人为欺骗对象,先是以搞葡萄酒批发为诱饵,将其骗到松原市,然后就会撕掉面具,以真面目示人。
近日笔者以合伙作生意为由,打入他们的内部,探听到一些虚实。2004年2月21日,笔者跟随一名叫高松的内部人员,来到松原市水花宾馆,一进屋,几个自称是“老板”的人热情地跟我握手,表示“欢迎”。虽然我对他们极为反感,但为了不暴露身份,还是违心的敷衍他们,以示“诚心”。
8点整,所谓的讲课正式开始,之前一名会场组织人员会宣布一些“课堂规则”,比如不准吸烟,有手机的要关机或者调为振动。特别强调不准中途退场,如果谁要是中途离开,就会被施以不准入会的严厉“惩罚”,这将使你失去一次“挣钱”的大好机会。主持人向我们解释说:“希望各位新来的朋友能够理解领你们入会的人,因为他们以各种方法将你引入到我们这个干大事的组织里面。你们将要从事的是前途光明的阳光事业,这将给你带来无限的财富。”
接下来,主持人向新来的会员介绍一些主要成员,“欢迎某某和某某两位老板和大家见面。”这时候走上两个人来,向大家深施一礼道:“再次把我介结给大家,我叫某某,来自黑龙江宾县,以后的日子里,我将和大家一起将我们的事业推向美好的明天”。底下的会员齐声大喝“好!”,掌声整齐而有气势。
整个讲课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由一个20岁左右的女会员,向大家作产品介绍。这个组织传销的产品是一种自称是进口的化妆品,她像背课文似的将产品的主要功能,化学成份,产品特点等向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
第二部分,上来一个自称原来做过老师的男会员,向大家传授生财之道。他利用经济学上的专用术语,口若悬河又生动的向我们讲解如何能够挣大钱的发财秘笈。讲到生动之处,台下不时爆发出整齐而气势宏大的喝彩。他把所有能想到的现代词汇,诸如网络、营销、市场倍增值,统统用到他的演讲里。要想入会,你要先消费一大套价值3900元的产品或一小套价值2900元的产品,任选其一。而事实上是没有什么产品的。然后你再向介绍你来的人一样,如是这般的介绍其他的人来,将你所购买的“产品”卖给他,就这样买空卖空,像接力赛跑一样,一棒一棒传下去。就这样你将会得到数量不等的奖金,从最初每个月1000元左右,上升到每个月23万8。这个数字是他们以市场倍增值的原理得出的,这么诱人的数字,难免不吸引发财心切的人上当受骗。
第三部分是组织的制度。这倒使我不得不感到惊奇,一个非法的传销组织,居然也有一整套完备的组织制度。但是讲制度的是一个据说是已经成功的超级会员。这个人的口才不错,口齿灵俐,思维敏捷,但是文化水平实在令我不敢恭维。字写的好坏不说,一些简单的连孩子都不会写错的字他都能写得令台下的人笑痛了肚子,例如发展的“展”他给写成了“尸”。其间他讲述了网络营销的发展史、营销与传销的区别、新田公司的成功之路等等。这使我不禁想到两个成语:掩耳盗铃和此地无银三百两。
第四部分是成功经验的介绍,一些已经“成功”的人向大家介绍了,他们如何在朋友“好心”欺骗中进入组织,如何从一个小小的会员升级为代理商,令人奇怪的是,他们成功之路竟是出奇的相似。
这里,令我感到不解是,松原市存在这么大的一个传销组织,当地政府的工商,公安部门竟会毫不知情。而且他们的活动场所大都分布在松原市的主要宾馆和招待所里,几乎是公开的或者半公开。
在我和参与传销的人的谈话中,我问他们,你们现在能挣多少钱,他们说1000元左右,从他们的脸上我已经看到他们将来挣23万8的喜悦之情,悲哉!事实上,他们当中也有已经看穿其中骗术的人,但是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血本投了进去,为了能够返本,他们也成了害人的人了,这实在是令人痛心。
在此,我呼吁大家,不要妄想不通过努力就能够成功,花言巧语背后必定有一个陷阱。所谓的网络营销,不过是传销的一个变种,其骗钱的实质是不会变的。为了能够避免大家再有人上当受骗,告诉大家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方法,那就是时时别想着占便宜,你就不会吃亏。最后,我急切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使无辜的百姓不再上当受骗。
(网友:一个知情人)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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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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