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名21岁女大学生被网友骗入传销失联两个月
沈阳一名大学生听信网友忽悠,被骗进了传销窝点,吃饭上厕所都有人看管着。庆幸的是,在被困两个月后,这名大学生被警方解救。7月6日,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提醒广大学子,眼下已进入大学生毕业和暑假实习期,一些不法企业和传销组织盯上了大学生,以各种理由诱骗大学生从事传销活动,希望大学生们注意防范。
女大学生失联近两个月
6月1日,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民警到某大学走访时,获悉21岁的女大学生吴丽(化名)失联近两个月了。
民警进一步调查获悉,今年4月,吴丽向学校请假说要回家一趟。假期过后,吴丽也没有返校。学校方面与吴丽电话联系,吴丽称生病了暂时无法返校。后来,学校与吴丽父母取得联系,才发现吴丽根本就没有回家。此时,学校和家属谁也联系不上吴丽。
吴丽失联两个月,引起了文保分局的重视。文保分局局长董恩武积极协调市局相关部门,帮助查找失踪学生线索。经调查,警方发现吴丽出现在广西钦州,因此怀疑她被传销组织控制了。
赴广西一“传销窝”救大学生
即将退休的民警曲晨光带领解救小组会同失联学生家长一起前往广西进行解救。到达广西钦州市,解救小组发现吴丽又出现在广西北海市,遂连夜赶到北海市。
北海警方表示,北海市为传销活动的重灾区,全市常住人口30万人,但外地在此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将近33万人,而且这些人反侦查能力极强,对一些他们认为有嫌疑的人员,经常采取跟踪、拍照等手段为同伙通风报信,经常两三天就更换一次活动地点。要想短时间内在外来传销人员中找到失踪大学生,难度非常大。
经解救小组与当地警方共同努力,最终将失踪学生的活动区域确定在北海市银海区蓝色海岸国际小区,但无法确定具体门牌号码。蓝色海岸国际小区内有26栋楼房,四个进出通道,现场情况非常复杂,解救小组不可能对每栋楼、每个房间进行搜查。曲晨光带领解救小组制定了蹲坑守候、适时解救的方案。
单纯大学生被老乡骗入传销窝
6月7日6时10分,已蹲守3日的解救小组发现吴丽在其他传销人员控制下从居民楼里走出来放风。解救小组果断出击,将被限制了两个多月人身自由的吴丽解救出来。
原来,吴丽通过网络认识一名老乡。二人聊得十分投机,对方邀请她到广西游山玩水,称还可以在广西做点生意挣点钱。单纯的吴丽信以为真,请假前往广西。
没想到,吴丽刚下火车便被传销人员带进了传销窝点。传销人员对吴丽看管很严,就连她吃饭上厕所都有专人看着。为不引起学校和家人怀疑,传销者逼着吴丽打电话说自己生病了。因为吴丽一直不肯加入,传销人员就限制她出门,每隔三天才派人带她出来放放风。
目前,吴丽已顺利返回学校继续学习。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沈阳发生了数十起大学生被骗入传销窝点案,对方利用在校大学生的单纯,以挣钱、连锁加盟等理由进行诱骗,再以旅游名义将其诱骗进入传销窝点。得手后,传销人员就将大学生手机、身份证等物品全部搜缴起来,对大学生们进行人身控制,对其进行强迫洗脑。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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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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